近期,拉萨市社会福利院组织召开3月老年委员会。会议内容涵盖了医院陪护费收费标准的公示、承诺书签署以及院内老人对服务的意见收集等多个方面。
会议首先就第三方接手社会福利院时,所入住的34名特定社会有偿老人在住院期间要求从我院派护理人员的情况进行了说明。为规范服务流程,明确费用标准,公司方特制定了医院陪护费收费标准,具体收费标准为白天50元/天,晚上70元/天,并在会议上进行了公示,与社会有偿老人签署了《医院陪护费收费标准同意书》。对收费标准的制定依据和合理性进行了详细解释,确保了老人们充分理解和认可。同时就院内老人对膳食服务、护理服务等意见进行了收集。老人们普遍对膳食服务表示满意,同时提出在传统节日能够提供具有民族特色的食物。对于护理服务,老人们一致表示对护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态度感到满意。
责任编辑:旦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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