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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民生

发布时间:2021-10-12 16:56
来源: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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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民政局结合我市困难群众实际需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会救助工作,提高社会救助整体效能,充分发挥兜底保障作用,确保困难群体及时得到有效救助。

一、完善相关制度,强化保障

起草《拉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拉萨市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管理办法》《拉萨市城镇低保边缘家庭救助办法》等相关政策和制度,为兜底保障民生工作提供政策依据,进一步明确《拉萨市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中各相关部门责任,形成社会救助合力。

二、扎实开展社会救助工作

2021年1月起,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847元提高到910元,拉萨市本级在此基础上提标64元,即每人每月974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4713元提高至5060元;集中供养和城市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13213元提高到14196元;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7070元提高到7590元。

截至目前,为6640户12358人兑现城乡低保资金6179.57万元;为989名特困人员兑现供养金690.41万元;为167人次解决临时救助资金109.11万元。

三、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结合部门职责和工作实际,从工作机制、政策措施、服务对象等方面全面加强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保持低保等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健全完善低收入群体监测预警机制,继续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工作。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以家庭为单位,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以农村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年农村低保标准的1.5倍以下作为监测范围,对发现疑似返贫致贫对象,及时入户核查,对符合低保和救助条件的,及时上报救助,并制定了《拉萨市民政局关于防止返贫致贫建立兜底保障监测预警和帮扶机制的意见》,建立农户主动申请、部门信息比对、基层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定期跟踪回访相结合的易返贫致贫人口发现和核查机制,实施帮扶对象动态管理。

四、试点推进发展型社会救助工作

结合因婚姻等原因致贫现象,将婚姻登记、婚检、产检、疫苗接种等内容列入《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表》、《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表》、《拉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

五、加强政策宣传力度

加大对民政工作人员,特别是基层民政工作人员的社会救助政策业务培训和指导,要求民政干部要切实加强业务政策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全面提升对业务政策的理解和把握,确保精准施策、精准救助。

责任编辑:旦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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