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局将实施拉萨精神卫生福利院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和拉萨市精神卫生福利院室外活动场遮阳棚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藏财采办〔2021〕29号)有关要求,现面向社会诚邀具备代理服务资质的单位参加比选报名,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1.拉萨市精神卫生福利院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2.拉萨市精神卫生福利院室外活动场遮阳棚项目
项目委托方:拉萨市民政局
代理机构:1家
二、服务要求
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及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办理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编制、公告发布、投标人资格审查等;协助委托方发放中标通知书、草拟合同等招标工作。具体代理范围条款以委托合同约定。
三、代理费用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文件第十五条规定,代理费用由中标方支付。
四、报名要求
1.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招标代理经营资质;
2.法人代表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
①代理机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社会保险登记证书、政府采购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②代理机构网上登记截图;
③代理机构简介材料,包括机构名称、法人代表、注册地址、在藏负责人及联系方式、专职人员情况等;
④近三年代理机构政府采购业绩;
⑤承诺书(内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内控制度及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招标文件及采购代理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近三年内,在代理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5.当前处于自治区财政厅暂停采购代理业务代理机构不得参与;
6.近三年有违规记录的一票否决。
五、报名时间和其他信息
1.报名费用:本次比选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2.报名时间:2024年9月27日上午09:30-9月30日下午18:30;
3.联系方式:张瀚 0891-6337432、13989989449
责任编辑:旦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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