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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巴桑卓玛等5名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1 20:10
来源: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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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拉萨市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规定(试行)》,巴桑卓玛等5名同志试用期满,组织考核合格,经中共拉萨市民政局2023年8月11日第七次党组会议研究,同意:

巴桑卓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达瓦拉宗同志任社会救助科科长。

刘军同志任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科科长。

德吉措姆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扎西央宗同志任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科副科长。

以上同志的任职时间按有关规定执行。

责任编辑:旦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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