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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民政局关于对拉萨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撤销登记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10 10:08
来源: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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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拉萨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存在连续年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的行为,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因此,拉萨市民政局拉萨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拉萨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不得再以原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开展任何活动。同时,其《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副本)及相关印章,自公告之日起作废。

此外,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使用上述作废证书、印章、财务凭证实施的行为均属无效,相关法律后果由行为人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拉萨市民政局

2026610

责任编辑:旦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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