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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设立、变更、评估、注销登记

发布时间:2024-08-30 16:23
来源: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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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民政局行政许可服务指南

职权编码

9LSMZJXK-4-1

职权类别

行政许可

职权名称

养老机构设立、变更、评估、注销登记

子项名称

养老机构设立

行使主体

拉萨市民政局

承办机构及电话

社会福利科

0891-6337904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四十四条

基本流程

申请人向市民政局提交材料→受理→审核→资料审查→领导作出决定→出具行政许可决定书→存档办结

许可范围

养老机构设立、变更、评估、注销登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证照名称

《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

年检要求

一年一检

申请条件

1.有名称、住所、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2.有符合养老机构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等要求的基本生活用房、设施设备和活动场地;3.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4.有与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资金;5.床位数在10张以上;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定期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20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

1设立申请书;2.申办人、拟任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资格证明文件;3.符合登记规定的机构名称、章程和管理制度;4.建设单位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卫生防疫、环境保护部门的验收报告或者审查意见,以及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合格意见,或者消防备案凭证;5.服务场所的自有产权证明或者房屋租赁合同;
6.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服务人员的名单、身份证明文件和健康状况证明;7.资金来源证明文件,验资证明和资产评估报告;8.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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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和地址

夏季  上午:9:00-12:30; 下午:15:30-18:30

冬季  上午:9:30-13:30; 下午:15:30-18:00

地址:拉萨市江苏路3号

监督投诉机构及电话

市民政局办公室   

0891-6337419

注意事项

备注


责任编辑:旦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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