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社会组织管理,结合自治区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推进会精神,按照平措旦增厅长“四个严把关”的部署要求,我局加大社会组织行业领域整治工作力度,深入开展“四个”专项行动,有效提升社会组织规范化管理。
一、清理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严格规范社会组织管理
一是严把登记审批“四关”。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加强对社会组织登记审查、年检审核,执行社会组织法人任前谈话制,社会组织诚信承诺制和信息公开制,严把社会组织政审关、政策关、行业主管部门关和信誉关。根据日常监督检查,将连续两年未参加年检的10家社会组织、长期不开展活动的2家社会组织列入“僵尸型”清理整治范围,下发《整改任务工作提示单》,责令限期整改,并及时对相关社会组织法人进行约谈,讲清利害关系,切实压实责任。二是注重联合整治。在整治过程中,发现社会组织负责人失联、未按期整改等情形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动与业务主管单位进行对接,联合审查整治对象的基本情况,采取注销、限期整改等措施分批分类进行清理整治,截至目前,未完成年检的社会组织已陆续递交相关年检材料,1家已完成换届改选工作,2家正在办理注销手续。
二、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促进社会合法经营
一是加强源头治理。严格落实民政部、中央纪委机关等22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的通知》精神,按照“六不得一提高”的工作要求,对各社会组织进行排查,最大限度地挤压非法社会组织生存空间。二是加强线索排查。以自查和抽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摸排,与市委网信办沟通协调,通过微信、抖音等网络媒体加强网上线索搜集,对非法社会组织活动进行穿透式排查。结合各宣传日节点,在村(社区)、企业、社会面广泛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宣传活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发挥全社会打击合力。截至目前,发放宣传册500余份,LED滚动播放宣传标语,为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三是加强联合执法。联合市公安局联合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重拳出击、标本兼治,共摘除了城关区35个以社会组织冠名的幼儿园牌子,配合民政厅、林周县依法打击披着社会组织合法外衣从事非法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教育、工信、工商联、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积极参与本行业、本领域的非法社会组织查处工作,未发现非法社会组织相关问题线索。
三、整治协会商会乱收费现象,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积极开展“我为企业减轻负担”活动和涉企收费检查活动,积极落实减免一批、规范一批、降低一批、查处一批的收费清理整治任务,规范会费标准,减轻会员企业负担,营造会员企业合法运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良好营商环境。检查中未发现收取经营服务型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评比达标型收费等情况。各协会商会会费标准的制定严格按照程序,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检查中发现个别协会存在会费标准不够规范的问题,比如:拉萨市房地产中介协会会费标准设为5档,超出了4档的要求;拉萨市律师协会一个档次的会费又细分几个档次的问题,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四、开展社会组织诚信自律建设行动,提升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
一是积极指导社会组织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把诚信自律建设纳入到社会组织《章程》,强化制度约束,推进诚信执业规范化、制度化。二是严格实施诚信自律“三同步”工作法,在登记成立的同时签订诚信自律承诺书;在社会组织日常管理的同时加强诚信自律建设;在年度检查的同时评定诚信自律建设情况,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自身建设,提高自治自律水平,发挥社会组织在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业的作用,不断加强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三是强化年检结果运用,对管理不规范、存在失信的社会组织进行责令整改。2023年,对1家诚信失用的社会组织(拉萨市烟花爆竹协会)进行了责令整改。对整改不到位,年检不合格的通过中国社会组织信息系统列入异常名录,促进社会组织规范管理、合法经营。按照依法公开、从严把关、保护权益的原则,认真落实“双公示”工作机制。对成立、变更、注销的社会组织的基本信息及时通过拉萨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公开,实现全市社会组织信息数据互联共享,接受社会监督。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开展“四个专项”行动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管理,同时也将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活动,为夯实基层治理奠定良好的社会力量基础。
责任编辑:旦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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