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针对城乡基层社会发展中的各种问题,保障改善民生,维护群众权利,化解社会矛盾,推动社会有序和谐,拉萨市探索建立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机制创新,通过党建引领,部门协作,居民参与,增强了拉萨基层治理整体合力。
一是突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制定出台《拉萨市城乡社区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拉萨市关于实行城乡社区事项准入制度的意见》《拉萨市城乡社区职责事项清单》,构建由市委、市政府指导全市城乡社区治理工作,建立职能部门落实社区治理有关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进一步明确社区工作职责,理顺社区工作关系,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突出政治标准,巩固好村(居)“两委”班子成员100%是党员的结果,着重从乡村振兴专干、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优秀退役军人、返乡致富能人、县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推选优秀党员进入“两委”班子。深入开展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联合组织、工会、团市委、妇联到各县(区)讲解村(居)委会换届选举相关法律法规。换届后,组织开展好党内各类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城乡社区基层党员认真学习和忠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引导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实行村(居)干部报酬动态增长机制,实现村(居)“两委”班子成员年人均报酬达4万元以上,村(居)监督委员会班子成员年人均报酬达2万元以上。
二是突出开展基层社会治理。修改完善城乡社区民主协商实施方案,村(居)委会制定城乡社区协商制度,广泛开展民主协商。村(居)民积极参与社区事务,使村(居)民成为社区治理的参与者和建设者。起草制定《拉萨市“十四五”时期城乡社区治理规划》,修改完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发挥其在倡导公序良俗、规范群众言行、调处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作用。有序推进网格化和“双联户”改革和融合工作社会治理触角向基层延伸的更实更深,建成354个县乡村三级综合中心,推动基层综治中心作用发挥。持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始终把扫黑除恶工作作为基层政权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开展禁毒进社区活动,联合自治区民政厅、拉萨市禁毒办到社区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观看教育宣传片,全方位讲解禁毒知识,教育引导居民牢固树立健康向上的生活理念,推动“健康人生、绿色无毒”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提高群众自觉抵制毒品的自觉性。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通过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摸排,分类分批整治,对之前取缔的4家非法社会组织进行回头复查,对新排查出的1家非法社会组织进行了劝散,并形成常态化。开展社会组织诚信自律建设活动,坚持实行诚信承诺机制和社会组织信息公开机制,45家社会组织全部签订诚信自律承诺书,及时更新社会组织信息,推进社会组织法人信息库建设,接受社会监督。开展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行动,落实减免一批收费、规范一批收费、降低一批收费、查处一批收费的清理整治任务。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下发做好城乡社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加强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开展爱国卫生活动,对社区公共场所等进行了全面的清扫、消毒,切实增强了群众的防疫意识。
三是突出优化基层服务。制定《拉萨市民政局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社会工作(双语)服务站(点)建设的实施方案》,66个乡镇(街道)已设立“双语”社会工作服务站,11名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证书。结合乡村振兴工作要求,修改完善《拉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临时救助备用金管理办法》,率先全区研究印发《拉萨市城镇低保边缘家庭救助办法》。2021年拉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执行标准为每人每月974元和每人每年5060元,其中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高出自治区64元;出台《拉萨市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责任分工方案》,填补我市乃至全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依法分责、合力救助”的制度空白。修改完善《拉萨市“十四五”时期基本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关于加快基本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等9个配套政策代拟稿。对我市基本养老服务结构进行调整,从原来的“9091”调成现在的“9073”(即90%居家养老,7%社区养老,3%机构养老);推进15家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建设及运营,目前已启用运营3家;在全市范围推广培育孵化专门从事基本养老服务的本土社会组织模式,成立了含盖养老服务、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的社会组织4家次。积极争取北京援建“城乡社区治理信息化平台”项目,与北京民政局签订项目协议,投入资金为350万元。各村(居)建立了便民服务大厅,政务信息网已迁到各村(居),并设置了各类办事流程,各类需要公开的按程序依法公开,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责任编辑:旦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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