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年龄增长,老年人逐渐出现记忆力衰退、视觉敏感度和触觉灵敏度降低、思维能力下降等个体机能衰退现象,老人为社会作出巨大贡献,应得到全社会的重视和尊重。市民政局根据全市残障老人、分散特困老人、高龄独居失能老人的实际需求,安排各县(区)民政局对全市适老化改造对象进行逐一摸排统计,确定457户适老化改造对象,每户基础改造标准确定为7000元,切实改善困难老年人居家生活环境,让他们的生活品质提升一大步。
一、明确分工,落实改造责任。根据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住建厅、残联四家单位联合印发《关于“十四五”时期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市委、市政府相关精神,及时召开2023年全市民政工作会和首届养老务虚工作会,分析总结去年民政工作情况,并对2023年重点项目、重点指标、重点工作进行谋划分解,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残障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的通知》(拉民发〔2023〕22号),对全市8个县(区)民政局推进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同时对全市残障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对象、改造标准、改造时限等内容进行业务指导。严格压实(县、乡、村)三级责任,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基层组织作用,协助县(区)民政局做好入户摸底、信息收集、家庭评估、改造监测等工作。积极协调财政部门按规定落实残障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资金。
二、入户复核,做到应改尽改。适老化改造完全遵循自愿原则,由符合条件的家庭向户籍所在村(居)提交申请材料并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且无异议的报乡(镇、街道)审核→经乡(镇、街道)审核通过后,填写《拉萨市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情况汇总表》《拉萨市居家适老化改造申请表》。县(区)民政局复核时,重点针对由政府养老扶助对象家庭、分散特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的老年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百岁老人,户籍年满 60周岁的残障老年人家庭进行逐一走访,详细了解老年人的身体状况、生活和家庭硬件设施,向困难老人、残障老年人耐心讲解改造内容、条件、要求等。同时,充分考虑老年人在地面、卧室、入厕洗浴设备、厨房设备等改造方面的实际需求,征求具体意见建议,由第三方对屋内需要改造的地方进行登记、拍照,评估,做到“一户一档”,尽最大可能帮助老年人提高生活品质,增强老人们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加强监管,确保改造成效。为确保适老化改造的进度和质量,市民政局实行专人专管、线上线下督促,每周、每月、每季度报告推进情况。截至目前,已落实适老化改造资金或正在走政府采购程序的有3个县(尼木县、曲水县、墨竹工卡县);正在入户摸排、确定改造对象的有2个区(堆龙德庆区、达孜区);已开工组织实施的有1个县(林周县)。
适老化改造,是一项基本的民生工程,不仅能为老人独立自主生活提供更大便利,也对增进老人社会参与、提高生活质量,从而促进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也存在部分老人有“养儿防老”“要面子”等陈旧思想,且各县(区)政府重视程度不同、财政支持力度不一,造成各县(区)改造内容、进度推进等参差不齐。
市民政局为体现适老化改造真正适老的目标,进一步引导乡(镇、街道)、村(居)在适老化改造中更加注重老年人的精神需求,加大基层适老化改造工作养老政策宣传,帮助老年人了解适老化改造的作用功效。以适老化改造为抓手,以残障老年人康复辅助器具为补充,增强智能化、物联网、智慧养老平台等先进技术运用,满足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及家庭在居家生活照料、起居行走、康复护理等方面的需求。同时,加大对居家适老化改造的监督检查,确保全过程各环节公正、透明,严禁违规操作、徇私舞弊、偷工减料,在入户验收时,对照每户改造清单,现场查看、仔细检查,逐一落实每项设施是否安装到位,并现场询问老年人对改造效果、使用过程等方面是否满意,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旦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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