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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慈善总会岗位分工和职责

发布时间:2024-07-17 19:38
来源: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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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拉萨市慈善管理,促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明确岗位职责,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根据《拉萨市慈善总会章程》有关规定,特分工如下:

一、岗位分工

(一)会长:土登  主持拉萨市慈善总会全面工作

(二)副会长:吴洪军 协助会长工作,分管慈善总会办公室、网络平台建设等工作

(三)副会长:米玛普尺 协助会长工作,分管慈善总会项目组、财务等工作

(四)副会长:梁景业协助会长工作,分管慈善总会宣传组、救助等工作

(五)副会长: 陈泽协助会长工作,分管募捐组、外联等工作

(六)秘书长:尼玛卓嘎协助会长、副会长工作,分管秘书处的工作。

      副秘书长扎西顿珠兼任募捐组组长

      副秘书长    兼任项目组组长

      副秘书长    兼任宣传组组长

      副秘书长旦增曲珍兼任办公室主任

    为确保工作的连续性,更好推动工作落实,设立AB岗(吴洪军 米玛普尺)、(梁景业 陈泽)、(扎西顿珠 穷达) 、(周伟 旦增曲珍)

二、岗位职责

(一)会长职责

1. 负责慈善总会全面工作;

2. 召集和主持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

3. 代表慈善总会签署有关文件;

4. 审核、批准本会财务收支;

5. 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维护总会整体良好形象。

(二)副会长职责

1. 领导主持分管所工作;

2. 协助会长召开各项会议;

3. 协调其副会长开展工作;

4. 完成会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5. 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加强总会的凝聚力。

(三)秘书长职责:

1. 完善建立总会各项规则制度;

2. 制定总会宣传战略、规划和实施计划;

3. 推进总会公众平台和网站建设;

4. 围绕总会发展中的问题,提出合理性意见建议和措施,供领导决策参考

5. 审核或组织起草以总会名义发布的文件、稿件等信息。

6.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责任编辑:旦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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