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拉萨市慈善管理,促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明确岗位职责,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根据《拉萨市慈善总会章程》有关规定,特分工如下:
一、岗位分工
(一)会 长:土登 主持拉萨市慈善总会全面工作。
(二)副会长:吴洪军 协助会长工作,分管慈善总会办公室、网络平台建设等工作。
(三)副会长:米玛普尺 协助会长工作,分管慈善总会项目组、财务等工作。
(四)副会长: 梁景业 协助会长工作,分管慈善总会宣传组、救助等工作。
(五)副会长: 陈泽 协助会长工作,分管募捐组、外联等工作。
(六)秘书长:尼玛卓嘎 协助会长、副会长工作,分管秘书处的工作。
副秘书长:扎西顿珠 兼任募捐组组长
副秘书长:穷 达 兼任项目组组长
副秘书长:周 伟 兼任宣传组组长
副秘书长:旦增曲珍 兼任办公室主任
为确保工作的连续性,更好推动工作落实,设立AB岗(吴洪军 米玛普尺)、(梁景业 陈泽)、(扎西顿珠 穷达) 、(周伟 旦增曲珍)
二、岗位职责
(一)会长职责:
1. 负责慈善总会全面工作;
2. 召集和主持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
3. 代表慈善总会签署有关文件;
4. 审核、批准本会财务收支;
5. 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维护总会整体良好形象。
(二)副会长职责:
1. 领导主持分管所属工作;
2. 协助会长召开各项会议;
3. 协调其他副会长开展工作;
4. 完成会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5. 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加强总会的凝聚力。
(三)秘书长职责:
1. 完善建立总会各项规则制度;
2. 制定总会宣传战略、规划和实施计划;
3. 推进总会公众平台和网站建设;
4. 围绕总会发展中的问题,提出合理性意见建议和措施,供领导决策参考;
5. 审核或组织起草以总会名义发布的文件、稿件等信息。
6.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责任编辑:旦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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