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市民政局始终把农牧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作为民政重点工作,进一步完善市未保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形成政府、社会、学校、家庭等全方位合力,切实提高全市农牧民留守儿童关爱保障水平。
据最新统计数据,本市常住人口达86.79万人,其中14.3万未成年人分布在0至14岁年龄段。在这些人中,留守儿童的数量为1249名,较去年同期减少了1%。在性别分布上,男性留守儿童有638名,女性则有611名。从年龄结构来看,7至14岁年龄段的孩子占据了69.4%。
一、加强农牧民留守儿童统筹协调工作
充分发挥未保工作联席会议作用,保障各部门单位之间统筹兼顾,形成合力,先后制定印发《拉萨市未成年人保护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拉萨市收养儿童家庭能力评估实施细则》《拉萨市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等文件,明确工作要点和任务清单,列入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投入445.68万元启动实施困境儿童关爱保护项目,摸排全市留守、困境儿童基本权益保障情况,全市65个乡镇(街道)实现社工站全覆盖,常态化开展春送希望、暑期托管、金秋助学、冬暖行动等形式多样的关爱活动300余场,受益儿童共计9000余人;构建市、县、乡、村四级儿童关爱服务网络,全市65名儿童督导员,218名儿童村主任,执行每月至少对留守儿童入户走访1次制度,解决诉求发现难、报告难;营造温暖家庭、构筑和谐校园、构建有爱社会、打造清朗网络、政府兜底守护、提供法律后盾。引导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志愿队伍等多方力量参与,开展关爱帮扶、法律援助、特困救助等活动受益人群3.8万余人次。二
二、切实履行农牧民留守儿童救助职能
严格落实自治区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西藏自治区民政厅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高我区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通知》等文件精神,分级分类为儿童建立信息台账,对具有自治区城乡常住人口、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兑现基本生活保障金(孤残儿童1354元/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660元/月);完善孤残、困境、留守、流浪等特殊未成年人救助管理服务机制,妥善安置流浪乞讨未成年人。2024年第一季度为283名孤残儿童落实基本生活保障金114.95万元(2024年孤儿保障金月人均从2023年1231元提高至1354元,提高标准为每月人均123元),为77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落实基本生活补助资金14.85万元(2024年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金月人均从2023年600元提高至660元,提高标准为每月人均60元)。救助未成年人59人次,护送原籍3人、移交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24人,随父母返乡32人,共落实救助资金1.0245万元;开展“一对一面对面”法律咨询和心理治疗10余次;开通“12349”心理健康咨询服务电话,疏导解决未成年人心理问题60余件。
三、加大基层农牧民留守儿童工作队伍建设
加强基层农牧区儿童工作人员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基层农牧区儿童工作力量。以村(居)社区为单位,以乡(镇)儿童督导员和村儿童主任为依托,向群众积极宣传农牧民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和教育保障情况摸底排查相关政策,提升政策知晓率,同时,扎实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精细化、拉网式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数据准确性和有效性,实现由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四
四、强化农牧民留守儿童政策宣传和关爱帮扶措施
结合各类主题教育,以“12·4”国家宪法日、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等节日为契机,利用知识讲座、送法入户等方式,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宣传活动;依托线上线下受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事项。倡导利用学校家委会、家访和“家长开放日”等方式,对农牧民留守和困境儿童的祖父母、父母、亲友等监护人进行深入的家庭教育等宣传。通过这些方式,可以引导他们形成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从而提高科学教育孩子的能力。
五、加强农牧民留守儿童社会关爱和支持力度
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关注农牧民留守、困境儿童,从政策上、经济上给予支持和引导,加强网络文化环境建设,营造良好的网络文化氛围和良好社会风气,优化社会育人环境,让农牧民留守、困境儿童在健康向上的社会环境中受到良好熏陶。
责任编辑:旦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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