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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12-30 16:32
来源: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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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有关文件要求,全力做好我市留守、困境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服务保障工作,现拟计划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委托专业机构开展为期一年的拉萨市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服务项目,为我市儿童保障工作提供必要的专业技术支持,开展为留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受监护侵害儿童等困境儿童及其家庭提供个案跟进、小组活动、社区服务等不同形式的个性化、专业化服务,着力打造综合服务平台,推动建设支持性社会环境,保障困境儿童健康成长。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实施期限

202171日至2022630日(具体以合同为准)。

二、服务对象

(一)本市户籍的留守儿童。父母双方或一方每年在外务工时间累计达到6个月及以上,而被留在农村地区交由父母单方、祖辈、他人照顾或无人照顾的儿童。

(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主要包括:一是父母双方弃养(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1年以上)、重病或重残(一、二级残疾或三、四级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在押服刑(含强制隔离戒毒,下同);二是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弃养、重病、重残或在押服刑;三是父母一方弃养,另一方重病、重残或在押服刑;四是父母一方在押服刑,另一方重病或重残等。

(三)特困儿童。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法定抚养人无抚养能力的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四)重病重残儿童。因自身重大疾病、残疾导致医疗、康复、照料、护理和社会融入等困难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五)贫困家庭儿童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家庭中就医、就学、维持正常基本生活面临困难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包括符合低保条件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儿童。

(六)其他困境儿童。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伤害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包括打拐解救儿童、服刑人员子女、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子女、受虐待儿童、寺庙还俗受歧视儿童、被恶意弃养儿童等需临时救助庇护的儿童。

(七)留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特困、重病重残、贫困及其他困境儿童监护人、代(抚)养人。

、服务目标

一是探索建立需求发现和评估机制,全面了解和掌握留守和困境儿童基本信息、需求及家庭监护能力等方面的信息,使这类群体的需求得到准确、全面、科学的判定,以便实现精准救助。

二是建立辖区留守和困境儿童及家庭个案管理机制,在需求评估的基础上,运用社会工作个案管理办法,定制个性化的服务方案,划定服务类别,并发挥社会工作者、社区工作者、志愿者作用,对儿童及家庭进行定期访问跟踪,及时掌握和更新相关情况,建立服务进家庭的渠道。

三是实施儿童关爱保护行动,通过每周末开展课业辅导、兴趣培养、社会融入、增能发展等服务(每个留守儿童“快乐之家”一年不少于104)、每月开展未保法等相关法律、政策宣讲(每个留守儿童“快乐之家”一年不少于6)、根据需求适时开展其他救助保护、行为矫治、青春期教育、心理健康等服务。

四是持续调查评估服务对象的生活状况和服务需求,研究服务对象发展动态,建立服务开展(个案、小组)、服务质量监控、心理辅导、行为矫治、监护评估等配套记录档案,根据儿童实际情况进行分类、分级管理档案、实现服务对象一人一档。

五是指导社区开展(社会组织、社区、社工、志愿者)联动服务,链接社会爱心资源,整合社区服务资源,推动形成社工引领志愿者志愿者协助社工的服务模式,为服务对象提供切合的服务。同时,建立“学校、社区、家庭、儿童个体”的四方沟通协作机制。

四、服务内容

本次服务(0-14岁)儿童阶段重点以救助保护及行为偏差矫治为主;(14-18岁)青少年阶段以青春期教育、心理认知健康、人际社交、增能发展等服务为主,同时,适时辐射其他方面的服务需求。

(一)救助保护服务。针对陷入困境的服务对象,以帮助服务对象改善境况或缓解危机为目标,通过专业人士及社会支持网络,提供心理辅导、矫治帮教、犯罪预防、社会救助、危机干预、权益维护等救助性服务。同时,提供资源链接、情绪支持、社会援助、压力释放,学校、家庭及儿童关系调试等支持性、保护性服务。

(二)行为矫治服务。通过个案、小组活动的方式,针对厌学、网瘾、暴力倾向等不良行为以及学习障碍等,针对性地开展个案活动及矫治服务。

(三)青春期教育服务。针对青春期青少年,着力从个体、家庭、社会等多层面开展相关教育服务,提供社会参与、社会融入、文娱康乐、人际拓展等方面的教育性、发展性服务,以提升和拓展青少年对自我、他人、社会、婚姻、就业及两性关系等方面的认识和知识,协助他们妥善应对青春期的成长和发展问题,促进他们健康成长。

(四)心理健康服务。以青少年心理健康方面的需求为导向,协助有需要的青少年了解和认识生理、心理发展规律,掌摄基本的生理、心理健康知识辅导青少年掌握平衡心理发展的基本技能,提高自我管理和控制能力协助青少年开展良性的自我探索,实现自我认知与认同;提升青少年发展认知能力,促进个体思考力、判断力的全面提高

(五)增能发展服务。着力青少年兴趣、能力提升发展需要,搭建青少年启能培能、展能参与、兴趣发展等能力提升的支持平台,协助青少年认识自身的优势,不断挖掘和培养自身潜能,提升儿童自信心等,并通过持续的启能、培能、传能、展能服务,协助青少年提升生存发展能力和抗逆力,妥善应对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五、总体流程

(一)调研流程

招募一批志愿者协助开展调研工作:招聘志愿者、开展基础培训、基本信息采集、信息录入、信息汇总与分析、信息审核与监控等。

(二)服务流程

专业服务工作流程一般为:申请和主动发现服务对象、服务对象需求评估、制定具体服务方案、执行落实服务方案、服务结果及情况评估、服务结案、服务跟踪回访。

六、实施步骤

(一)前期工作。20218月前,基本落实留守儿童快乐之家及社工站的服务场所建设、设施设备采购、人员的招聘等工作;通过购买服务方式,落实承接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年底前完成一次基础培训工作,并建立《社工站运营管理办法》、《留守儿童“快乐之家”运营管理办法》、《服务清单》等制度规范,确保社工站软、硬件建设到位,并适时启动相关项目服务。

(二)中长期工作。20219月前,针对全市各类困境儿童,适时指导各社工站积极开展全面摸底调研活动,通过组织开展服务大数据信息统计、问卷调查、典型访谈、专题座谈等方式,促进各社工了解和熟悉各类困境儿童的基本情况和服务需求,同期启动困境儿童的服务建档工作,尝试分类为各类困境儿童建立服务档案,积极拓展与政府部门、社区、企业等多方合作,整合链接针对困境儿童的社会资源,夯实儿童服务工作基础。202110月至20226月开展各类服务。

(三)考核工作。年底前,市民政局根据服务工作实施情况,对相应工作进行自评和第三方评估工作,及时发现不足,并督促整改。

七、服务保障工作

(一)硬件条件。场地、设备等硬件由各区县政府部门或街道办支持解决。一是运用现有资源。在全市14个乡镇(街道)辖区内建立的留守儿童快乐之家,作为社工开展日常工作和组织活动的场所;二是建立社工站。根据服务需求及覆盖面,在拉萨市儿童福利院及SOS儿童村建立社工站,配备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办公、活动、场地及相应的配套设施,并开展针对性服务。

(二)运营模式。通过购买服务形式,交由第三方专业机构运营。采用“民政主导、专业运营、跨界合作”的模式,建立儿童综合服务平台。

(三)人员配备。服务人员实行分组制,建立集社工、心理、法律、志愿者、督导、辅导老师等构成的服务网络,通过寒暑假、周末驻点形式,轮流开展服务工作。一是4个留守儿童“快乐之家”配备一组服务团队,开展专业服务;二是拉萨市儿童福利院及SOS儿童村社会工作服务站配备2名社工,开展集中供养儿童服务工作、指导院内工作人员开展业务、为院内工作人员开展心理疏导等工作;三是在拉萨市救助站配备两名服务人员,针对流量乞讨儿童开展救助服务工作。

(四)人员培训。一是前期组织岗前培训。邀请资深社会工作者或专家学者,对市内社会工作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基础知识培训;二是中期开展能力拓展提升培训。在项目服务推进3—6个月后,将针对社工站服务工作需求,适时组织开展相关的专业服务能力提升培训,适时拓展提升社工站社工的实务能力;三是末期开展经验交流。适时举办一线业务人员交流会,邀请国内著名专家学者、资深社工进行现场讲座,交流社会工作经验,提高服务质量。

附件:1.项目经费预算表.2.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信息采集表.3.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信息采集表.4.调查问卷.5.项目服务指标

附件1.2.3.4.5

责任编辑:旦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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