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市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规范我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工作,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推动民政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发展,市民政局于11月20日召开《关于加快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实施办法(试行)》《拉萨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论证会议,市民政局在家县级以上领导及各科室、社会福利院负责人,养老服务工作专家等共20余人参加。
社会福利科和社会救助科分别对《拉萨市关于加快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养老机拉萨市民政局召开《关于加快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构公建民营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拉萨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和政策内容,向自治区民政厅业务处室、市直各相关单位,各县(区)民政局征求意见的反馈情况进行全面说明。
专家及市民政局领导对政策内容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一是《拉萨市关于加快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重要意义建议删除,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内容整合并增加——围绕当好“七个排头兵”,突出“四大战略”“五条原则”;二是改造提升特困供养服务设施建议修改为优化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设施;三是推进适老化环境改造,采取政府补贴+慈善援助+自费等方式建议修改为采取政府补贴、社会参与、自筹等方式;四是贯彻落实分区分级规划建设建议修改为落实分区分级规划建设;五是形成“四级”养老服务格局。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把握拉萨市养老服务的特点规律建议删除“科学确定市、县(区)、乡镇(街道)和村(居)四级养老设施的规模、数量、权属、功能、位置、运营模式和服务半径。”六是加强养老服务能力建设内容中每个小标都增加加快推进。七是建立完善养老服务补贴政策内容中,相关提法跟自治区30号文件要求统一,并建议删除保障对象的分类说明。八是每一项任务中,根据相关部门各自职能任务增减责任单位等。
专家以专业、中立的角度参与到论证会,从而为养老服务政策的制定提供专业性、技术性的政策意见,确保政策制定的科学化。经过全面细致的研讨,大家一致认为出台《拉萨市关于加快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实施办法(试行)》《拉萨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具有重要性和价值,但仍需进一步深入研讨和修改,同时,专家呼吁加强各部门的合作与沟通交流,并未来拉萨的养老服务发展和社会救助工作提供了一些方向和建议。
责任编辑:旦曲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