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拉萨市民政局始终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积极探索,多措并举,确保困难群众生活得到保障。
一是健全完善社会救助机制。起草《拉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拉萨市城镇低收入家庭救助办法》,制定《临时救助备用金管理办法》,召开社会救助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联席会议。
二是提高社会救助保障标准。自2021年1月1日起,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910元提高每人每月974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4713元提高至5060元;集中供养和城市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13213元提高到14196元;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7070元提高到7590元;1-6月,为5387户7016人兑现城镇低保资金3468.12万元,为1603户5457人兑现农村低保资金677.2万元;为1287名特困人员兑现供养金651.78万元;为106人次解决临时救助资金68.08万元。开展全市驻村工作队向帮扶对象开展捐款捐物活动,现金捐助39.6万元,物资捐助238.4万元,惠及60410人次。
三是开展“三大节日”走访慰问。慰问市(县)困难群体、跨地市易地扶贫搬迁点、福利机构工作人员等共计发放慰问金73.79万元。
四是有效推进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制定《拉萨市申请救助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保密制度》,有效运营核对平台,形成高效、快捷、精准的部门传输数据核对机制。截止上半年,系统共核查788户,其中核查低保261户,特困供养人员17人。临时救助79户,医疗救助44户,低收入人群387户。
五是加强管理政府购买社救助经办人员。市民政局会同第三方对政府购买社救助经办人员加强考勤管理,2021年上半年,为79名政府购买社救经办人员发放工资212.34万元。
六是建立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政策。拉萨市经开区易地搬迁群众683户2951人,其中低保35户201人(芒康25户139人,贡觉县9户61人),户籍归属既不属于城关区又不属于堆龙德庆区,造成经开区搬迁群众的低保办理及发放政策补贴工作无法正常开展,市民政局及时召开易地搬迁(经开区)低保户资金保障情况小组会议,由堆龙德庆区财政中予以垫经开区易地搬迁群众低保芒康25户139人,并要求低保保障金按迁入地资金测算发放,户籍明确后,所辖县(区)负责低保资金的发放。
七是扎实推进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加强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保持低保等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健全完善低收入群体监测预警机制,继续做好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治理服务。积极配合脱贫攻坚档案整理归档工作。圆满完成脱贫攻坚总结初稿编纂任务。
责任编辑:旦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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