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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婚姻登记 冷静对待危机

发布时间:2021-04-01 18:51
来源: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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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实施。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有关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生效前,市民政局为高效执行离婚冷静期新规定,组织全市民政系统采取自学、集体学习、专业讲学等方式学懂弄通婚姻家庭编。一是市民政局安排专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新增及亮点条款内容进行提炼摘录,并将所摘录的学习纲要、学习要点、学习任务下发给各县(区)民政部门,各县(区)民政部门按要求组织动员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开展自学活动。二是市民政局定期开展婚姻登记业务学习讨论会议,固定每周五下午为相关科室业务学习讨论会议时间,以集中学习方式模拟离婚冷静期规定、家庭矛盾纠纷调解等新规定的具体操作流程。三是组织全市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参加民政部“金民工程”全国婚姻登记管理系统培训,全市婚姻登记员参训率为100%,以无缝衔接方式完成了婚姻登记业务“无纸化”的办理,全面实现全市婚姻登记信息化、智能化目标;积极对接重庆市民政部门,安排人员参加“'典'亮生活·伴民同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培训活动。

离婚冷静期这一新规定实施三个月以来,全市办理结婚登记983对,去年同期办理结婚909对,较同期增长8.14%;申请离婚登记223对,办理离婚登记 85对,去年同期办理离婚登记243对,较去年下降 65.02%。虽然意愿离婚人数没有明显变化,但离婚证办件量明显呈下降趋势,有效制止了冲动离婚这一现象。

责任编辑:旦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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