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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重点 攻难点 谋亮点 以政府购买提升基层民政服务能力

发布时间:2020-05-07 19:01
来源: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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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在自治区民政厅的大力支持下,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按照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拉萨市民政局积极联合市财政、人社及各县(区)民政局等相关部门,积极加强沟通协调,召开会议,全力开展购买基层民政服务工作,不断提高基层民政工作水平和效率,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一、基本情况

目前,拉萨市共有10个县(区),66个乡(镇)街道办事处、230个村委会、56个居委会。全市现有城乡低保对象7194户、13868人(其中城市5409户7950人,农村1785户5918人),特困供养人员共有1295人(其中集中供养805人,分散供养490人;农村特困人员1052人、城镇特困人员243人),孤儿519人。

二、主要做法

(一)政策框架逐步完善。西藏地广人稀、居住分散、出行不便、群众办事成本较高。开展购买基层民政服务工作,加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能有效解决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薄弱和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救助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不到位等问题。根据《西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 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意见》(民发〔2017〕153号)、《西藏自治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藏财综〔2017〕2号)等文件精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联合起草了《关于2020年度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加强基层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经2020年1月9日九届市委第76次常委会议研究同意。目前,已发布招考公告。

(二)服务内容具体化。购买主体为拉萨市人民政府,承接主体为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专业劳务公司等社会力量。2020年我市需购买79名社会经办服务人员,其中,乡镇、街道办事处各配备1名,共71名,其余8名安排在市民政局从事社会救助工作,采取岗位购买形式,由市民政局和市财政局组织落实。经测算共需经费628.0816万元,在自治区下达的2020年社会救助专项资金总额中支出4%,不足部分由县(区)财政承担,列入同级财政预算。购买条件为自愿长期稳定从事基层民政工作,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乡镇籍大学毕业生且无意愿报考公务员的毕业生优先。

(三)基层民政服务机构全覆盖。各县(区)委、政府高度重视基层民政服务工作,相继投入100余万元开展基层民政所建设,在全区率先完成了乡镇民政所全覆盖。实现了“有工作人员、有经费保障、有办公场所、有办公设施”四有目标。各乡镇民政所由1名分管副乡(镇)长任所长、1名民政专干负责乡镇民政所日常事务。此次政府购买基层民政服务,力争在充实乡镇民政服务力量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基层社会救助服务力量,为每个乡(镇)购买1名基层经办服务力量专职用于基层社会救助工作。同时,配备办公设备,将办公经费列入年初财政预算,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上墙公开,真正实现基层民政工作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有场所办事、高效办事。

(四)职责权限进一步明确。按照权力下放、权责一致的原则,除政策规定必须由县级以上政府及民政局行使的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措施,以及行政许可事项外,对直接面向人民群众、量大面广、由乡镇承办更方便有效的各类事项依法下放至乡镇一级,重点扩大乡(镇)或街道办在社会救助、扶贫济困、基层政权等方面的服务管理权限,强化对涉及本区域内民生工作重大决策参与权和建议权,确保下放权力接得住、用得好,真正实现政府购买服务在基层发挥作用、服务群众、取得实效。

(五)进一步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坚持利用媒体积极宣传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这一惠民工程,吸引更多符合条件的承接主体积极参与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工作,增强公众参与意识,激发经济社会活力,为社会救助服务工作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取得的成效

(一)转变了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通过对民政政策的把握和民政事项的梳理,立足现有,整合资源,进一步转变作风,切实深化民政爱民理念,真正实现“群众相对零跑腿,干部相对多走路,信息上下随时传”的可喜局面。

(二)实现了“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新突破。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如:各乡镇在乡镇民政所设立婚姻登记、残疾证登记、社会救助等服务窗口,建立服务质量回执制度,并设立意见箱,公布监督电话,加强群众监督,确保民政各项业务“阳光操作”。

(三)提升了基层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市民政局依托“智慧民政”信息平台,为66个乡镇民政所目前工作人员开展信息化和民政业务培训,县(区)民政局也相继开展了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提升基层民政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办事能力。

(四)保障了基层群众基本权益。政府购买服务人员主要负责乡镇慈善、社会救济、社会事务、村级机构等项事务处理,为保障基层民政和社会救助工作顺利开展。一是坚持“以人为本,为民服务”的宗旨,发挥民政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履行服务群众的窗口职能。真正为基层困难群众提供及时、高效、专业的救助服务,确保各项救助政策落实到位,救助对象认定精准,为全市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二是积极完善城乡低保人员档案,确保低保系统录入准确无误。深入开展走访入户工作,准确掌握民政对象的生产生活状况,妥善解决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问题。同时,做好各类民政服务对象的稳定工作,确保无集体上访现象发生。

四、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社会各界对政府购买服务认识不高。目前,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仍是一项新生事物,社会认知度不高,我市还处于摸着石头过河的阶段,需要不断推进和普及。二是社会组织发展还不够成熟。客观地说,由于西藏缺乏具备相应资质的社会力量,能为政府提供服务的社会组织数量较少,提供服务种类较单一,还不足以提供大量的服务供政府来进行选择,仍需要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和加以引导。

(二)下一步工作建议。一是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二是理顺管理体制,改善乡镇基层民政力量政治和生活待遇。三是做好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实做好基层社会救助经办工作。四是为督促各县(区)规范有序开展政府购买服务,联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各县(区)的督察、调研,研究解决政府购买服务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政府购买服务顺利推进。

责任编辑:陈仕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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