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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推进儿童福利事业高质量发展确保儿童权利得到有效保障

发布时间:2020-05-18 11:32
来源: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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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福利事业是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和政府历来关心和重视孤残儿童福利事业。自“双集中”工作实施以来,市民政局高度重视儿童福利事业工作,始终坚持做好儿童权利保护工作,确保儿童权利得到有效保障。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保障措施。为做好孤儿、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权利保护工作,近年来,自治区先后出台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藏政发〔2016〕77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藏民发〔2019〕102号)及《西藏自治区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等政策性文件,我市结合实际,也出台了《拉萨市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拉政发〔2017〕226号),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政策体系进一步健全,关爱服务水平得到了显著提升。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一是建立拉萨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和市民政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其他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拉萨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强化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为进一步健全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在林周、曲水两个县的试点基础上,投入本级福彩公益金262.33万元再推广建设13个农村留守儿童“快乐之家”,目前,13个推广建设点已确定,正在组织实施,市民政局对部分县(区)“快乐之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实地督查。二是完成“三留守”人员基本信息录入系统工作。为更好的服务特殊群体,及时将我市“三留守”人员基本信息录入全国“三留守”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截止目前,我市共录入留守儿童1248人、困境儿童326人、乡镇儿童督导员50 人、儿童村主任189人。精准采集数据信息,准确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监护、就学、行为等情况,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档案和帮扶台账。三是全面设立乡镇儿童督导员及村居儿童主任数据库。设立农村留守儿童村、乡镇(街道办事处)两级督导员,目前儿童乡镇督导员50名及儿童村居主任189人,已建立个人基本信息数据库。四是积极开展关爱活动。林周县强嘎乡和曲水县茶巴拉乡结合乡镇实际,寒暑假组织留守儿童到儿童快乐之家开展教书、演讲、书法、拔河、绘画及“大手拉小手”关爱留守儿童巾帼志愿活动。定期与留守儿童父母、孩子、老师交流沟通,根据老师所反映的留守儿童学生学习、思想等方面困惑,与其父母多联系,并采取针对性措施,提供必要帮助,用关爱、亲情为留守儿童营造温馨的家园气氛。是孤儿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截止目前,全市共集中收养孤儿449人,其中市儿童福利院收养300人、中国拉萨SOS儿童村149人。2020年起,执行的自治区孤儿保障标准为月人均1000元提高至1059元,市级标准比自治区标准高100元,现执行市级标准为1159元。六是积极开展形式多样趣味活动。两家儿童福利机构充分发挥特有的家庭式抚育模式,精心抚育孤儿成长成才,举办运动会、演讲、歌咏、绘画、知识竞赛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趣味活动,积极营造进取拼搏、充满活力的良好氛围;开展儿童权益保护、法治宣传、消防安全等知识讲座,让孩子们保护自己的权益,掌握儿童权益保护相关法律知识,提升自我保护与维权意识,不仅引导儿童们学法、知法、守法,还让儿童们梳理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为孩子们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社会化服务网络有待继续完善。我市目前困境儿童包括:残疾儿童、重病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家庭儿童及低收入家庭儿童等。但是,现有的服务设施较少,网络不够健全,难以为广大困境儿童及家长提供及时、必要的服务和支持,困境儿童的社会化服务网络建设与日益增长的需求相比还有很大的距离,需较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孤儿及困境儿童福利服务。二是专职儿童福利督导员缺乏。在儿童福利督导过程中,缺乏专职儿童福利督导员。乡镇(街道)、村居(社区)的督导员往往是身兼数职,在兼顾其他工作的同时需要定期的对辖区内的困境儿童做好日常的督导评估,随之带来一些难以避免的困难和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督导评估的力度和深度。三是福利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偏少。在儿童福利机构内,孤残儿童的养护、特殊教育、康复训练和社会工作等方面,需要工作人员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才能为机构内孤残儿童及困境儿童提供高水准的专业化服务。由于各种原因,福利机构难以吸引专业技术人员,导致专业技术力量较为薄弱。特别是护理岗位更无法吸引年轻人参与,因此,现有福利机构内的护理员普遍年龄较大,专业文化素质偏低,使得护理员队伍结构日趋老化,接受新型专业知识能力偏低。四是孤儿就业难的问题。成年孤儿分为两个毕业渠道,即大学毕业和中职毕业。大学毕业的孩子大部分通过公务员考试完成就业,中职毕业的孩子通过招聘形式完成就业。大学毕业生中仅有50%的孩子能够通过公务员考试顺利就业;中职毕业的孩子通过招聘形式就业的,基本上是不稳定的工作,有些是公益性岗位,工资待遇较低。大龄孤儿作为社会中的弱势群体,由于不幸的身世、特殊的成长环境导致大龄孤儿群体缺乏自信、沟通和交往的能力较差,社会适应能力差。因此,在严峻的就业形势下,他们的就业状况很不乐观。五是收养孤儿的回访机制未建立。未对收养人设立收养动机、经济状况、婚姻状况、健康状况、性格心理、家庭责任感等方面考量标准,对收养孤儿有无虐待、遗弃、家庭暴力、酗酒等行为监管不到位。六是困境儿童的保障机制未建立。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医疗、教育、落实监护责任、残疾儿童福利服务等方面保障不到位。

三、对策建议

一是在政策上能够对面临就业的大学生和中职生给予倾斜。针对未能通过公务员考试的大学生,建议人社部门能够解决一年的暂时工作岗位,让孩子有一个过渡期,减轻孩子踏入社会的压力。针对毕业的中职生,建议两级劳动部门免费提供技能培训、考试,如驾驶培训、烹饪培训、服务行业培训等等。同时,国家鼓励和帮扶有劳动能力的孤儿成年后实现就业,孤儿成年后就业困难,优先安排其政府开发的国企就业,参军入伍等形式融入社会,同时,积极倡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为大龄孤儿提供更多的工作岗位,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二是建立健全困境儿童保障机制,不断提高孤儿和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水平,切实维护孤儿及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留守儿童基本权益,需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支持孤儿及困境儿童福利和慈善事业,营造关爱特殊群体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继续落实孤儿和困境儿童教育保障政策。落实教育优惠政策,全面加强孤儿和困境儿童特殊教育工作,提升孤残儿童教育水平,健康适龄孤儿接受普通教育,中重度残疾适龄儿童集中接受特殊教育,轻度残疾适龄孤儿随班就读。四是加强和完善孤儿及困境儿童医疗救助及康复政策。对于弃婴及孤残儿童医疗救治,医疗机构应开辟“绿色通道”,保障孩子能第一时间进行有效救治。同时,残疾儿童的康复训练费用纳入城乡合作医疗保险范围。

责任编辑:陈仕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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