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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多措并举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工作

发布时间:2019-12-16 15:55
来源: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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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市民政局加大工作指导力度,并到各县(区)进行了调研。我市辖53区,有66个乡(镇、街道)、278个村(居),人口95万。国土面积近3万平方公里,其中城区面积86平方公里。村(居)两委班子成员1938名(不含419名选派干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835。各县(区)共有儿童之家77个、妇女之家199个、文艺队95个、志愿服务队177个。村办经济实体有235个。

统筹部署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市民政局指导各县(区)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2017年在基础设施较好,村级班子坚强有力,民主管理健全,村集体经济相对较好的65个村开展试点工作,2018年农村社区建设工作扩展到其余的162个村。各村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建立“一村一档”档案。县(区)按照要求积极开展此项工作,下拨工作经费,如尼木县为每个社区拨款10万元用于试点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便民利民服务活动,走访慰问社区孤寡老人,组织参加丰富多彩的文化节目、整治环境卫生等活动。

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根据市委统一安排,市委组织部牵头,民政、卫生等相关部门配合,通过整合涉农项目资金共投资9亿元270个村(居)进行了新建、改扩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在办公场所建设上,有村综合服务中心、党员活动室、“两委”办公室、广播室、图书室、农业科技服务室、文体活动室、警务室、微型消防站等各种功能室;加强了农村社区硬件建设功能的完善,在配套建设方面以村级组织活动阵地为依托,综合治理、信访、教育、医疗、休闲、金融点、信息化、购物于一体,做到功能完善、设施齐全、服务便捷;在室内设施建设上,达到有办公设施、有党员活动设施、有电教设备、有学习资料、有党组织和党员活动记录簿、有固定财产登记本“六有”的标准。

加大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按照市委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要求,各县(区)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提高村集体收入,如才纳乡三有村,将产业发展作为助推贫困户“留得住、能致富”的重要举措超前谋划、提前实施,安排产业配套资金1886.89万元,围绕净土产业发展,打造了奶牛养殖合作社、藏鸡养殖合作社、种植合作社、扶贫商品房四个产业以“公司+合作社+贫困户”的模式运营,增加集体和农牧民收入。

健全完善农村社区村民自治和协商机制。一是进一步规范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开展村务公开督查。二是组织修订《村民公约》,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有关内容融入公约内容,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进行广泛公示,并组织广大村干部和村民群众进行学习、宣传和履约,充分发挥村民公约在落实党和国家政策法规,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规范农村生产生活秩序,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促进法治建设和推动农村社区建设方面的积极作用。三是全面推进农村社区协商。组织村级各类党组织、自治组织、驻村单位、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协商主体,围绕农村经济发展、村级集体财务管理、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等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进行互动交流和探讨协商,帮助村民解决实际困难。通过社区协商,有效激发了群众关注经济社会发展、参与社区协商的热情,拓展了村民群众和驻村单位参与公共事务的途径和渠道。

拓宽农牧民就业渠道。通过汽车驾驶、装挖机驾驶、民族手工艺编织、种植养殖技术、厨师等技能培训,解决就业,增加农牧民增收。提高城镇低保执行标准为月人均864元,高出自治区超标准64元;农村低保标准为年人均4550元,高出自治区标准100元;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和城镇分散特困供养人员供养标准年人均12480元,农村分散特困供养人员供养标准年人均6675元。截止10月,落实保障金9918.83余万元。开展困境儿童、精神障碍患者、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和留守儿童、妇女、老人等群体的人文关怀、精神慰藉和心理健康服务。

加强各部门分工协作。在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中,我各职能部门按照试点方案的要求,明确责任,各司其职,相互配合。民政部门充分发挥好职能作用,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宣传部门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宣传表彰农村社区建设的先进典型,为全面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营造良好氛围;城建、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司法、金融、邮政、电信、移动等部门都根据各自职责,合力推进农村社区综合建设。各职能部门、乡镇经常性对各农村社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及时掌握情况,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促进目标任务的落实。

责任编辑:陈仕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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