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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民政局2019年工作总结暨2020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0-01-14 12:10
来源: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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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全市民政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自治区民政厅的精心指导和民政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区民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年初局党组制定的九项重点工作,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充分发挥了民政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兜底作用,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2019年九项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一)深入推进“以保脱贫”工作。一是完成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根据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及时成立局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切实压实责任,对照问题清单举一反三、主动查摆认领10大项问题41项具体表现,目前所有问题已完成整改。已完成国家审计署和自治区审计厅2017年审计发现我市存在的违规享受低保问题整改和资金追缴。除两户去世人员涉及7万元资金未追缴外,其余296户涉及资金239.12万元已全部追缴完成。二是开展脱贫攻坚回头看。局党组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回头看工作,通过召开党组专题会议、邀请专家专题讲座、工作人员业务讲解、党员干部知识测试、县(区)民政局长脱贫攻坚研讨班等方式整改脱贫攻坚回头看存在的问题。制定《拉萨市以保脱贫专项推进小组关于民政惠民政策宣讲活动方案》,成立3个宣讲组采用藏汉两种语言开展宣讲,宣讲覆盖所有乡镇,1524人受益,发放宣传册500份,政策解答120余次,切实提高群众对社会救助各项政策的知晓率。林周、当雄、曲水就“两不愁三保障”落实情况、补差方式调整执行情况、各级巡视整改情况7个方面问题进行检查,确保巩固脱贫工作取得实效。将全市易地扶贫搬迁点的155742人纳入低保对墨竹工卡县卡孜居委会2户搬迁点的困难群众进行1万元现金救助和2000实物救助。是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服务体系。完成林周、曲水两个县农村留守儿童“快乐之家”试点工作,此项工作将在13个点上继续铺开。设立农村留守儿童村、乡镇(街道办事处)两级督导员,建立两级(352名)督导员个人基本信息数据库。四是提高救助标准,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201911日起,我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月人均814元提高至864元,高出自治区标准64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年人均4550元,高出自治区标准100元;城镇特困人员和集中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年人均11700元提高至12480元,农村分散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为年人均6675元;孤儿保障标准为月人均1100元,高出自治区标准100元;临时救助年最高救助标准个人达到5000元,家庭达到10000元,多项救助标准高于自治区标准,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2019年,为全市17645924名农村低保对象落实保障金1305.42万元;为63568827名城镇低保对象落实保障金5973.89万元,270名困难群众落实临时救助金155.31万元;为1358名特困人员兑现供养金1996.9万元,为548名孤儿兑现孤保金608.3万元五是积极推进核对工作。召开申请救助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信息共享合作对接会议和金融部门信息共享对接会议,与市直9家单位和西藏银行经开区支行签订《信息共享合作协议》,并积极与大数据局沟通衔接,民政各项数据已推送大数据局,尽快实现网上数据共享,并与自治区金融监管局协商信息共享事宜。六是开展慈善救助活动。5月份,市慈善总会与深圳固纬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开展了“助推精准扶贫、推进慈善救助”活动,向拉萨市280余个行政村(居)捐赠了价值234.107万元的环保太阳能路灯1465盏。开展“慈善倡议进机关、进企业”活动,截至目前,共筹集到资金541.4。开展“助医、助学”项目,向我市低保、建档立卡、低收入家庭、肾透析患者、困难大学生开展慈善救助,共计落实救助资金137万余元。向全市困难群众发放慈善救助金14万元。

    (二)深化“放管服”工作。积极主动协调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多次召开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专题安排部署会,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限,目前所有事项办理时限均按要求压缩至承诺时限的50%以上。主动推进行政审批服务“四级四同”(即:国家、自治区、拉萨市、县(区)四级,事项名称、依据、类别、编码相同一、)工作,于10月中旬完成事项认领、编制、情形化梳理等工作。目前认领编制清单27项,情形化梳理达100%,监管事项认领3项,认领率达100%,网上可办率达100%

(三)推进互联网和信息化工作。智慧民政项目有序推进,OA办公系统试运行,手机APP开发已基本完成,力争年底实现掌上办公。民政门户网站运行顺畅,基本信息充实完善,动态信息及时更新,政务网站高效运用公文收发和办结率持续上升

(四)实施一批重点项目。一是拉萨市麻风病治愈残疾人员安置房建设项目总投资2440万元,于20196月开工,已移交政投公司代建,目前已完成主体验收,预计于20205月交付使用。二是拉萨市公墓园规划建设项目总投资415.18万元,于20196月开工,目前已竣工验收。三是拉萨市精神病人福利院建设项目总投资7100万元,目前已移交政投公司代建。四是三县五保集中供养服务中心维修改造项目总投资36万元,目前已竣工验收。五是青年公寓建设项目总投资449.57万元,目前已竣工验收。

(五)全面推进福利机构标准化建设工作。在全市11家福利机构推行标准化服务试点工作。目前共编撰福利机构标准体系175个(儿童类87个,养老类88个)。以企业标准将《膳食服务规范》、《家庭休闲服务规范》、《家庭卫生服务规范》等12个服务规范发布至国家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其中《心理精神支持服务》入围了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组织的“2019企业标准领跑者”名单。5月完成福利机构标准化工作交叉检查和督导考核。10月,达孜区五保集中供养服务中心通过国家级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评估验收,成为西藏首个国家级养老服务业标准化单位。

(六)推进和深化地名规划工作。一是规范地名工作成效显著。清理制作25个已损坏的道路指示牌。指导县区民政部门开展不规范地名清理工作,登记不规范地名名称38个。进一步规范在建道路、小区等建筑名称命名审批程序。着手制作地名规划图。二是开展行政区划工作。完成了堆龙德庆区古荣乡、马乡、德庆乡、尼木县吞巴乡、曲水县达嘎乡撤乡设镇工作。9月,堆龙德庆区完成东嘎街道办事处、乃琼街道办事处、羊达街道办事处,德庆镇、马镇和古荣镇的挂牌工作。起草、审核墨竹工卡县撤县设市相关材料。32条县级行政区域界线完成联检工作。

(七)深化农村社区建设工作。针对民政职责,制定完善扫黑除恶打非治乱专项斗争常态化工作制度。到曲水县、林周县和城关区24个村(居)委会了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制定下发《拉萨市民政局2019年农牧民增收工作方案》并指导各县(区)开展工作。指导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开展基层政权建设工作。目前,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包括跨地市搬迁点6个)已成立10个村(居)委会,选出村(居)委会领导班子56人。

(八)推进社会事务和社工工作。一是社会事务工作。截至目前,共办理收养证15个,解除收养登记1个,结婚登记5157对,离婚登记1431对,补办结婚登记1300对。二是推进社工工作。建立全市村(居)社会工作者基本情况数据库(包括易地扶贫搬迁点新建设村居),目前全市村(居)社会工作者有4003人。起草《拉萨市村(居)社会工作者岗位职责及绩效考核暂行办法》、《拉萨市村(居)社会工作者管理暂行办法》和《拉萨市村(居)社会工作者职业培训暂行办法》。

(九)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源头治理工作。2019年重点对甜茶馆、饭馆采取不定时、蹲点、突击巡查等方式进行宣传救助,主动救助,成效较为显著。9月26日,召开拉萨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第一次联席会议。截至目前,市救助站共接待救助616人次;提供返乡车票273人次,医疗救治8人次,护送返乡4人次,移交各地政府、民政局69人次,移交各地办事处61人次,落实救助资金113万余元。“一对一”护送中协调解决那曲籍二次搬迁住房2户,拟异地安置60岁以上乞讨老人3名。

二、其他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一)“三大节日走访慰问情况。“三大节日”期间,为城乡低保、福利机构供养人员、麻风病治愈人员、易地搬迁户、三大寺低保僧尼等共发放慰问金64.93万元。53个部队、547名优抚对象发放慰问金146.7万元。10县区(含柳梧新区、空港新区)90名空巢老人、特困老人10支老年文艺队,共发放慰问金11万元。看望慰问拉萨文创园搬迁点和林周县卡孜乡搬迁点困难代表,发放慰问金4.5万元。对四个受灾县(区)60户因灾困难户发放慰问金5.4万元,向全局62名退休老干部发放慰问金3.72万元。2019年“三大节日”期间,共发放慰问金236.25万元。

(二)社会救助工作扎实有效一是乡镇民政所设立实现所有乡镇全覆盖,真正解决了过去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问题,切实提高了基层经办能力。二是联合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向市政府上报《2019年度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加强基层救助经办服务能力实施方案》,拟投入620余万元聘请79名社会救助服务人员,近期将召开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三是向全市66个乡镇(街道)下发临时救助备用金326万元(除柳梧和空港新区分别3万元外,每个乡镇街道5万元)。三是深入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按照100%入户,30%抽查复核的要求,着力整治贫困老年人、儿童等特殊群体“脱保”、“漏保”等问题。全市新增低保户178563清退低保户190679人。1212人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病、重残对象及时纳入低保。

(三)社会福利工作稳步推进。一是扎实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起草《拉萨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细则(试行)》(代拟稿),目前征求意见已完成。联合市残联开展为期两天的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培训。起草下发《拉萨市民政局关于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通过规范统一的认定标准、精准识别我市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人员,由2018年的12231人减少到6233人,减少5998人;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由2018年的3134人减少到1684人,减少1450人。二是妥善处理僧尼特困人员集中供养事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形式,西藏玉拓趣赞康养有限责任公司集中供养22名僧尼特困人员。三是试点建设社区养老驿站。在城关区白林社区、鲁固社区试点建设社区养老服务点,开展助残、助医、助浴、简单家政服务、棋牌娱乐等服务。四是开展福利彩票工作。截至目前,为134个配送站点配送价值2600万元的即开票。五是建成拉萨日间照料中心。

(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有序开展。一是完成2018年度社会组织年度检查。给8家不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10月底前完成整改。二是新成立3家社会组织,即拉萨净土产业协会、拉萨市新兴劳动技能培训学校和拉萨市房地产中介协会。注销4家社会组织,即拉萨市监察协会、拉萨市玛咖行业联盟协会、拉萨市岗旋业余语言学习、拉萨市电梯协会。三是3月,召开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诚信自律和维稳工作动员部署会。各社会组织积极响应,充分利用各自优势资源,参与结对帮扶、扶贫慰问等,共计投入30余万元物资。四是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取缔了1家非法社会组织。五是指导各社会组织按照要求及时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五)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统筹推进。一是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及时成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及时召开安排部署会议。局党组将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专题学习与交流研讨相结合,爱国主义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主动跟进学习、跟进调研、跟进检视、跟进整改。截至目前,集中学习9次,集中研讨5次,讲党课6形成调研报告12篇,调研发现问题18个。建立“四个清单”,即边整边改工作清单、专项整治问题清单、民政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清单、为民办好事实事具体事项清单。通过广开言路,畅通渠道,真心诚意听取基层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检视反思突出问题,找准差距,明确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二是加强理论学习。研究制定《拉萨市民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意见》,截至目前,组织集中学习24次,开展研讨活动6次,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9场次,参加学习350余人次。三是科学谋划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全面推开,研究制定《拉萨市民政局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拉萨市民政局2019年党建工作计划》,召开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季度推进会,召开党风廉政监督员座谈会,推动廉政监督工作落实落细。严格落实廉政约谈制度,加强反面典型案例促进正面教育。开展党风廉政常态化建设试点工作,全面推进民政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各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员转正2人,培养积极分子4人;对1个先进基层党组织、5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3名优秀共产党员、10名“民政好青年”进行了表彰。四是切实加强干部培养。开展民政干部能力提升工程,通过邀请党校老师召开专题写作讲座、邀请江苏民政专家赴藏讲业务、民政干部上讲台等活动,切实提升干部素质。提拔使用干部两批次4人,岗位调整5人。五是深化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确保重要事项、重要决策、重大项目和大额资金民主、科学决策。截至目前,共召开党组会议21次、局长办公会4次。我局不存在公车私用、公款宴请、收送礼品等违纪违规问题。

(六)其他各项工作全面推进一是“三公”经费方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区党委“约法十章”和“九项要求”、市委“八项要求”,截止2019930日,“三公”经费共支出22.53万元,同比减少10%,其中,无公务接待费,同比减少100%;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经费22.53万元,同比减少10%。二是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制定《拉萨市民政局2019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计划》《拉萨市民政局2019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和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文明交通”、“文明餐桌”等系列主题活动。配合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截至目前,共协调组织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5场次。三是机构改革和组织编制工作。顺利完成机构改革职责划转、编制调整、人员转隶等工作,目前工作机制顺畅、人员配备整齐。四是为基层减负工作。研究出台《拉萨市民政局为基层减负八项措施》,严格按照计划发文、开会,采用电话、视频会议形式召开会议,让基层少跑路。截止第三季度,计划发文总数40份,计划减少数40份,实际发文24份,同比减少70%,其中,向各县(区)民政局发文5份,实际减少56份。计划会议总数15次,计划减少数10次,实际开会8次,同比减少68%,其中,召集各县(区)民政局负责人开会5次,实际减少17次。五是维稳信访及安全生产工作。在三月份敏感期、萨嘎达瓦宗教活动及70周年大庆期间万无一失,始终做到责任到位、压力不减、精神不懈怠,确保了民政系统稳定和谐。坚持每天开展全覆盖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和离退休干部维稳及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会。组织开展维稳应急演练,截至目前,我局未发生重大信访事件和矛盾纠纷,确保了“三不出”。

、存在的问题

一是城乡低保对象精准度不高。收入和财产核查工作需多部门配合,资源共享不对称,居民经济状况手工核对的精准度不高,时效长。二是社会救助政策未能有效衔接。各部门保障政策呈现“碎片化”,各自为阵、互不通气,信息沟通不畅、工作衔接不畅、数据共享不畅,未发挥出救助政策合力。三是缺少社会养老方面的政策支持,社会养老工作推进难度较大。四是基层民政力量薄弱。基层民政工作人员调整频繁,政策解读能力弱,难以适应日益繁重的民政工作任务。五是流浪乞讨人员管理服务难度大。特别是区外流浪乞讨人员屡送屡返现象难以根本好转。

四、2020年工作安排

(一)扎实做好“以保脱贫”巩固提升工作。落实脱贫攻坚“社会保障兜底一批”的政治责任,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低保户“应保尽保”,对已脱贫的建档立卡户实行低保渐退制度,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力的贫困人口参照单人户的办法纳入低保。加强救助政策与脱贫攻坚政策的统筹衔接。逐步提高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进一步提高临时救助水平,乡镇(街道)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逐步延伸将低收入家庭纳入综合救助范畴。

(二)完善社会救助工作体系。建立完善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长效机制,每半年召开一次社会救助联席会议,统筹资源,形成综合救助格局。加快居民家庭信息系统对接,加大信息共享力度,确保低保对象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真正实现公平、公正、透明。实行所有救助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加大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

(三)做好社会福利工作。配合市委组织部在堆龙德庆区开展社会工作试点,完善相关政策,积极与社会组织对接,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加快推进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出台拉萨市养老服务示范推进方案,提升专项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规范运行13个农村留守儿童“快乐之家”。出台老年人两项补贴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相关政策。加强托养安置工作,以那曲籍为试点,联合相关福利机构,将60岁以上长期在拉生活且不适应那曲气候的流浪乞讨人员安置在三县五保集中供养服务中心。召开市慈善总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拓宽捐赠平台,加大社会力量参与度,积极开展救济活动。

(四)做好专项社会事务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指导各县(区)开展民主协商、村务公开工作,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完成拉萨市地名规划上报工作,规范地名命名、更名工作,制作安装道路指示牌、门牌。开展2019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继续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指导社会组织开展诚信自律活动。

(五)抓好民政项目建设。积极协调,加快推进项目前置手续审批进度,加强监管,推进在建项目建设进度,在建成效益上下狠功夫。

(六)全面运行智慧民政信息系统平台。实现智慧民政综合业务系统、手机APP等顺利运行,实现OA无纸化办公,推进信息化向基层民政工作延伸,进一步提高网上公文收发效率。

(七)全面提升基本社会服务能力和水平。开展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专题调研,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开展廉政教育宣传月活动。全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动态调整完善权责清单,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做好民政系统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等各项工作。

责任编辑:陈仕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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