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殡葬活动合法规范,维护殡葬活动正常秩序,根据《殡葬管理条例》和《西藏自治区公墓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拉萨市民政局现就补签安(葬)放协议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签对象
本公告适用于所有在拉萨市公墓园内安(葬)放骨灰、遗体、遗骸,但尚未签订正式协议的丧属家庭。
二、补签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1月18日,公告期为60天。
工作时间:上午 9:30 - 13:00
下午 15:30 - 18:30
三、办理地点
拉萨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联系电话:0891—6331245
四、所需材料
1.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逝者的死亡证明复印件;
3. 逝者的遗体火化证明复印件;
4. 亲属关系证明。
五、重要提示
1.逾期影响:公告期满后,对于逾期未办理的,按照《西藏自治区公墓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三十三条规定“公墓运行管理单位有权收回墓穴,有权处置骨灰、遗体、遗骸、墓穴建筑物等,骨灰、遗体、遗骸可以采取撒散、深埋等节地生态方式处理、墓穴建筑可以重复使用,也可以重新修建”。请您务必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完成补签。
2.代办事宜:如有特殊情况无法亲自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拉萨市民政局安(葬)放协议补签公告。
特此公告
拉萨市民政局
2025年10月09日
责任编辑:旦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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