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民政局,柳梧新区、空港新区社会事业局,经开区管委会,甘丹寺、色拉寺、哲蚌寺管委会:
现将《2021年拉萨市元旦春节藏历新年期间看望慰问特殊困难群众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拉萨市民政局
2021年1月28日
2021年拉萨市元旦春节藏历新年期间看望慰问特殊困难群众活动方案
根据市委2021年元旦春节藏历新年期间拉萨市慰问活动方案及《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本级机关事业单位慰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藏政办发〔2015〕106号)精神,现就2021年慰问特殊困难群众活动制定如下建议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21年1月27日—2 月10日前
二、活动安排
(一)市区走访慰问
区市领导看望慰问困难户、低保户、低收入群体等人员,具体慰问对象及方案待市委通知后另拟细化方案,慰问预留资金0.27万元。
(二)各县区自行慰问
各县区安排好慰问对象,杜绝出现重复慰问现象,自行开展好慰问活动。
三、慰问对象及慰问资金分配
(一)慰问困难群众
1.慰问(区)市直及城关区城乡低保对象50户,每户900元,计4.5万元。
2.慰问县(区)城乡低保对象90户(达孜区10户、林周县10户、曲水县10户、墨竹工卡县10户、堆龙德庆区10户、当雄县10户、尼木县10户、柳梧新区10户、空港新区10户),每户慰问900元,计8.1万元。
3.慰问哲蚌寺、色拉寺、甘丹寺僧尼低保对象共346人(哲蚌寺100人、色拉寺85人、甘丹寺161人),每人慰问500元,计17.3万元。
4.慰问西藏玉拓趣赞康养有限责任公司集中供养特困僧尼 21人,每人500元,计1.05万元。
5.慰问城关区辖区内麻风病治愈人员、曲水县江曲康复中心麻风病康复人员共136人,(城关区散居康复人员111名、曲水江曲康复人员25名)每人慰问900元,计12.24万元。
6.慰问7个跨地市易地扶贫搬迁点困难户82户(达孜幸福居委会10户、当雄彩渠塘村10户、林周康姆萨村2户、曲水20户(四季吉祥村10户、林堆新村10户)柳梧新区康乐居委会10户、经开区德吉康萨10户、墨竹工卡嘎则居委会10户、堆龙古荣镇10户),每户慰问900元,计7.38万元。
慰问困难群众供需50.84万元。
(二)慰问社会福利机构
1.慰问中国拉萨SOS儿童村,拉萨市儿童福利院,拉萨市救助管理站,拉萨市社会福利院各慰问1万元,计4万元。
2.慰问8所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中心(城关区、达孜区、曲水县、尼木县、墨竹工卡县、林周县、当雄县、堆龙德庆区),各慰问1万元,计8万元。
3.慰问市区及八县区福利机构工作人员120人(城关区10人、达孜区10人、曲水县10人、尼木县10人、墨竹工卡县10人、林周县10人、当雄县10人、堆龙德庆区10人,中国拉萨SOS儿童村10人,拉萨市儿童福利院10人,拉萨市救助管理站10人,拉萨市社会福利院10人),每人慰问500元,计6万元。
4.慰问空巢老人46人,八县(区)各5人(城关区5人、达孜区5人、曲水县5人、尼木县5人、墨竹工卡县5人、林周县5人、当雄县5人、堆龙德庆区5人),柳梧新区和空港新区各3人,每人慰问900元,计4.14万元。
慰问福利机构供需22.14万元。
四、预留临时资金
预留临时资金8161元,用于区市领导看望慰问困难户、低保户、低收入群体时临时慰问及购买物品等。
五、资金安排情况
活动共需资金 73.79万元。
六、相关工作要求
(一)市民政局组织协调好各项工作,并以拉萨市民政局名义向各县(区)下发《2021年拉萨市元旦春节藏历新年期间看望慰问特殊困难群众活动建议方案》的通知。
(二)自行慰问活动部分各县(区)具体落实。
(三)各县(区)组织新闻媒体做好节日期间宣传活动,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
(四)各县(区)民政局提供慰问困难群众和慰问社会福利机构的收据和发放慰问金明细表,领取慰问金需本人签字按手印、发放人员姓名、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章,不得由发放人员代替签字,提供原件资料,于2月28日前分别报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和社会福利科。
附件:1.2021年“三大节日”慰问困难群众活动资金分配表10号附件1
2.2021年“三大节日”慰问福利机构及各县(区)空巢老人资金分配表10号附件2
联系人:
巴桑卓玛(社会救助科,13908978185)
德吉央宗(社会救助科,13989917210)
米玛普赤(社会福利科,18898006077)
责任编辑:旦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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