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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1-19 10:53
来源: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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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案 】

对拉萨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125-33号建议的答复

【建议内容】

关于划清地界的建议

【办理结果】

林周县与那曲市嘉黎县行政区域界线于1996年全线勘定,行政区划界线明确。2024627日,林周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普布旺堆带队,县政府副县长丹增七林,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和草原局(草原确权办),唐古乡人民政府、藏雄村委会等组成协调组同嘉黎县有关领导和行业部门负责人前往唐古乡藏雄村与嘉黎县交界处进行协调,双方均认可1996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两县行政区域界线点位,不存在边界纠纷,但交界处存在越界放牧现象

拉萨市民政局主动函商那曲市民政局,那曲市民政局复函称:嘉黎县绒多乡董罗岗村与林周县唐古乡藏雄村的界线清晰明确,双方对1996年《林周县人民政府与嘉黎县人民政府联合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无任何异议。同时两地曾存在草场资源纠纷,经协调已于2019422日签订《关于林周县唐古乡藏雄村与嘉黎县绒多乡董罗岗村草场纠纷协议》,成功化解了草场资源纠纷。

林周县村民提出,若在双方界线已明确的边界地区设立界桩,可能引发更多矛盾纠纷,甚至存在因设立界桩导致群体性事件的隐患。根据《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第十条明确规定:行政区域界线界桩的设置需由毗邻双方人民政府共同确定,并征求当地村民意见,确保程序公开、协商一致。我局建议不设置界桩,而是持续加大协议执行力度,保障边界地区社会稳定。针对上述复函内容,我局已及时向民政厅作了汇报。

当前,拉萨市正开展全市第七轮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林周县与嘉黎县边界联检工作包含在内。林周县民政局借此联检契机,再次前往边界区域,与那曲市嘉黎县协商解决越界放牧问题。我局也将积极配合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和睦相处、生产生活秩序井然、社会和谐稳定。

感谢您对我市民政工作的关心支持。上述答复是否满意,请及时与我们电话联系。

联系单位及电话: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0891-6331245。

责任编辑:旦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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