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五公开”推进工作 / 服务公开

适老化改造让老年人居有所安

发布时间:2023-09-21 20:07
来源:民政局
访问量:
【打印文本】
分享到:

随着年龄增长,老年人逐渐出现记忆力衰退、视觉敏感度和触觉灵敏度降低、思维能力下降等个体机能衰退现象,老人为社会作出巨大贡献,应得到全社会的重视和尊重。市民政局根据全市残障老人、分散特困老人、高龄独居失能老人的实际需求,安排各县(区)民政局对全市适老化改造对象进行逐一摸排统计,确定457户适老化改造对象,每户基础改造标准确定为7000元,切实改善困难老年人居家生活环境,让他们的生活品质提升一大步。

一、明确分工,落实改造责任。根据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住建厅、残联四家单位联合印发《关于十四五时期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市委、市政府相关精神,及时召开2023年全市民政工作会和首届养老务虚工作会,分析总结去年民政工作情况,并对2023年重点项目、重点指标、重点工作进行谋划分解,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残障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的通知》(拉民发〔202322号),对全市8个县(区)民政局推进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同时对全市残障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对象、改造标准、改造时限等内容进行业务指导。严格压实(县、乡、村)三级责任,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基层组织作用,协助县(区)民政局做好入户摸底、信息收集、家庭评估、改造监测等工作。积极协调财政部门按规定落实残障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资金。

二、入户复核,做到应改尽改。适老化改造完全遵循自愿原则,由符合条件的家庭向户籍所在村(居)提交申请材料并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且无异议的报乡(镇、街道)审核经乡(镇、街道)审核通过后,填写《拉萨市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情况汇总表》《拉萨市居家适老化改造申请表》。县(区)民政局复核时,重点针对由政府养老扶助对象家庭、分散特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的老年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百岁老人,户籍年满 60周岁的残障老年人家庭进行逐一走访,详细了解老年人的身体状况、生活和家庭硬件设施,向困难老人、残障老年人耐心讲解改造内容、条件、要求等。同时,充分考虑老年人在地面、卧室、入厕洗浴设备、厨房设备等改造方面的实际需求,征求具体意见建议,由第三方对屋内需要改造的地方进行登记、拍照,评估,做到一户一档,尽最大可能帮助老年人提高生活品质,增强老人们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加强监管,确保改造成效。为确保适老化改造的进度和质量,市民政局实行专人专管、线上线下督促,每周、每月、每季度报告推进情况。截至目前,已落实适老化改造资金或正在走政府采购程序的有3个县(尼木县、曲水县、墨竹工卡县);正在入户摸排、确定改造对象的有2个区(堆龙德庆区、达孜区);已开工组织实施的有1个县(林周县)。

适老化改造,是一项基本的民生工程,不仅能为老人独立自主生活提供更大便利,也对增进老人社会参与、提高生活质量,从而促进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也存在部分老人有“养儿防老”“要面子”等陈旧思想,且各县(区)政府重视程度不同、财政支持力度不一,造成各县(区)改造内容、进度推进等参差不齐。

市民政局为体现适老化改造真正适老的目标,进一步引导乡(镇、街道)、村(居)在适老化改造中更加注重老年人的精神需求,加大基层适老化改造工作养老政策宣传,帮助老年人了解适老化改造的作用功效。以适老化改造为抓手,以残障老年人康复辅助器具为补充,增强智能化、物联网、智慧养老平台等先进技术运用,满足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及家庭在居家生活照料、起居行走、康复护理等方面的需求。同时,加大对居家适老化改造的监督检查,确保全过程各环节公正、透明,严禁违规操作、徇私舞弊、偷工减料,在入户验收时,对照每户改造清单,现场查看、仔细检查,逐一落实每项设施是否安装到位,并现场询问老年人对改造效果、使用过程等方面是否满意,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旦曲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