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拉萨市救助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 拉萨市救助管理站2026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拉萨市救助管理站2026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拉萨市救助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部门职责:拉萨市救助管理站是根据国务院第381号令《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开展工作,从开办之初,我站一直坚持“民政为民,全心全意”的工作理念,恪守“救助最困难的人,保护未成年的人,教育好逸恶劳的人,按照无家可归的人”的救助管理方针,坚持自愿受助,无偿救助的救助原则,认真履行救助工作的主体责任。作为拉萨市唯一的实体救助站,主要履行一线救助管理站的职责、全区的对外籍救助人员中转工作、全国的跨省接护送工作,同时配合公安部门对在生活上遇到临时困难的人员提供临时生活照料及提供医疗护理救助的救助工作。
(二)工作职责:
1、负责拉萨市符合救助条件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和教育工作。
2、负责残疾人、未成年人或者其他行动不便的流浪乞讨人员护送回原籍或住所地的工作。
3、负责本市流入外地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接回工作。
4、负责未成年人社会救助保护及社区源头预防工作和被救助未成年人教育服务。
5、负责反家庭暴力,遭受虐待、暴力的未成年人及妇女庇护工作和提供对救助人员心理矫治服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拉萨市救助管理站是拉萨市民政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4个之一。是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拉萨市救助管理站内设8个部门,分别为:站长办、副站长办2个、救助业务室、救助登记室、财务室、办公室、党建办。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拉萨市救助管理站编制16人。实有人数14人,公益性岗位20人、购买服务2人。拉萨市救助管理站共计实有在职在岗36人。
三、部门预算构成
本单位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二级部门预算。
第二部分 拉萨市救助管理站2026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拉萨市救助管理站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59.51万元。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759.51 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4.6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87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6年本部门收入预算759.5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59.51万元,占100 %;比上年增加35.32万元,增长4.88%,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2026年部门支出预算759.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2.19万元,占70.07%;项目支出227.32万元,占29.93%;比上年增加35.32万元,增长4.88%,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4.64万元,占91.46%;卫生健康支出29万元,占3.82%;住房保障支出35.87万元,占4.7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 47.83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减少1.62万元,下降3.28%。主要是人员经费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0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减少40万元,下降100%。主要是本年无退休人员。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646.81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增加79.14万元,上升13.84%。主要是本年项目支出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6年预算数为23.02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减少0.78万元,下降3.28%。主要是本年人员经费减少。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6年预算数为5.98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减少0.2万元,下降3.24%。主要是本年人员经费减少。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6年预算数为35.87万元,比2025年执行数减少1.22万元,下降3.29%。主要是本年人员经费减少。
(四)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24.1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13.41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309.06(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49.45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3.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6.18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0.31万元(工伤保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5.35万元(独生子女费、加班补助、休假探亲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职业年金缴费40万元、住房公积金37.0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17万元(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55.27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10.73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2.2万元、邮电费1.4万元、差旅费3.5万元、维修(护)费4万元、委托业务费0.8万元、福利费0.3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8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75万元)、工会经费5.71万元。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6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32.88万元,比上年增加25.02万元,增长318.3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压减“三公”经费,因本年新增加公务用车购置25.0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比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2.8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25.02万元,比上年增加25.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86万元,比上年无变化)比上年增加25.02万元,增加318.32%,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加公务用车购置25.02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无变化。2026年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本单位公务用车编制数为4辆,公务用车拟购置1辆、现保有3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3.77万元,比上年减少1.5万元,下降2.71%,主要原因是:人员编制减少,人员减少,故公用经费下降。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部门固定资产构成情况为:一、土地70964.33平方米,原值为3250万元、净值为3250万元;二、房屋和构筑物11425.1平方米,原值为3522.47万元、净值为2962.94万元,其中:1.房屋资产11422.1平方米、原值为3433.5万元、净值为2918.48万元;2. 其他固定资产4个(房屋附着物),原值为88.97万元、净值为44.46万元;三、设备695个原值为303.39万元、净值为17.63万元;其中:1.车辆资产3辆,原值为44.41万元、净值为0万元;2.设备及家具692个,原值为258.98万元、净值为17.63万元;四、家具和用具9234个,原值,262.89万元、净值为77.97万元;单价在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在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25.02万元,主要是:购置公务车辆。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6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8个,资金227.32万元,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其中本部门无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债务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构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用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等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
责任编辑:旦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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