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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民政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4-09-27 18:54
来源: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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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拉萨市民政局本级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拉萨市民政局本级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全市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贯彻全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工作。负责全市民政事业财务统计工作。管理局属单位国有资产。

(二)负责基层政权建设工作,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城市居民委员会建设;负责研究制定全市社区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健全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落实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政策法规,负责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审批及日常管理;监督执行城乡特殊困难对象的社会救助活动,组织和指导扶贫帮困社会互助活动。

(四)承担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和镇街集中供养对象出入院的管理工作;负责社会福利机构的申报审批和行业管理。

(五)负责与自治区协调全市行政区域规划;负责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组织实施与邻市区际行政区域边界勘定;县(区)级行政区域界线的维护和管理工作;收集、整理鉴定地名档案管理工作。

(六)负责社会团体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监督工作。

(七)负责婚姻登记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市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

(九)负责儿童收养登记管理、流浪少年儿童救助保护和社会流浪乞讨人员的收容遣送等工作的申请报批。

二、机构设置

纳入拉萨市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5个,包括:

(一)拉萨市民政局部门本级

内设5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室、规划财务科、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社会救助科、社会福利科。截至2023年9月30日,拉萨市民政局在编27人。

(二)拉萨市民政局下属单位

  下属二级预算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3个。

第二部分  2023年度拉萨市民政局本级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2023年度拉萨市民政局本级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拉萨市民政局本级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3,916.46万元,支出总计3,916.46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095.23万元,增长38.82%、支出总计增加841.06万元,增长27.35%。主要原因:一是养老服务建设项目资金增加;二是彩票公益金投入增加。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收入3,916.46万元。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化。

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54.17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加强预算管理,合理控制支出。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3,916.46万元。

结余分配0.0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化。

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化。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3,916.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16.46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3,916.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4.36万元,占26.92%;项目支出2,862.11万元,占73.0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916.46万元,支出3,916.46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095.23万元,增长38.82%%,主要原因:一是养老服务建设项目资金增加;二是彩票公益金投入增加。支出增加841.06万元,增长27.35%,主要原因:一是养老服务建设项目资金增加;二是彩票公益金投入增加。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54.17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加强预算管理,合理控制支出。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化。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32.6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2.33%。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75.67万元,增长37.71%,主要原因是养老服务需求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32.6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6万元,占0.0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06.50万元,占95.55%;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52.87万元,占18.67%;住房保障(类)支出72.20万元,占2.5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832.63万元,支出决算为2,832.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一共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6万元,支出决算书为1.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数为1096.4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096.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数为4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519.0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19.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88.7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88.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12.5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2.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项):年初预算数为76.5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6.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年初预算数为2.6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173.9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73.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康复(项):年初预算数为156.7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56.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18.5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8.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521.2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21.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数为43.0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3.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数为9.7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9.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数为72.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54.3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79.71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74.65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中的国内债务付息及国外债务付息;资本性支出中的房屋建筑物构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物资储备、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拆迁补偿、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其他支出中的赠予、国家赔偿费用支出、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和其他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3.8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7.67%。与2022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5.39万元,增长6.42%,主要原因是福利彩票公益金增加。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3.8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其他支出(类)支出1083.83万元,占1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83.83万元,支出决算为1,083.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83.83万元,支出决算为1083.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22年度相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无增减变化。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0.64万元,支出决算为40.6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增加27.06万元,增长199.26%,主要原因是购买公务用车一辆价值27.14万元。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0.64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增减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0.6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7.14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1辆,主要用于普通公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3.5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运行及维修。与2022年度相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0.08万元,下降0.59%,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无增减变化。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可按照如下格式说明:根据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5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1192.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42.11%。组织对2023年度第五批居家养老改革试点、拉萨市城关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等3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046.99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6.60%。

共组织对“智慧养老信息平台运维”等8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92.7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46.9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预算资金已全部到位,按照合同约定和序时进度资金拨付率100%。

完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92.7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1046.9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预算资金已全部到位,按照合同约定和序时进度资金拨付率100%。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拉萨市民政局部门(单位)机关运行经费74.65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拉萨市民政局部门(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81.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9.3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92.3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拥有房屋面积9790.40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6650平方米,业务用房1641平方米,其他(不含构筑物)1499.40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业务用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年末在建工程0.0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责任编辑:旦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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