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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拉萨SOS儿童村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4-09-29 16:27
来源: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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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中国拉萨SOS儿童村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中国拉萨SOS儿童村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中国拉萨SOS儿童村是民政部与国际SOS儿童村组织合作建立的我国第九所儿童村,是拉萨市民政局下属一所副县级建制的儿童福利事业单位,其宗旨是收养社会上丧失父母又无亲友抚养的孤儿,并使他们重新获得母爱,得到家庭的温暖。每个家庭由一名单身妈妈和10名到13名不同年龄、性别的孩子组成。

中国拉萨SOS儿童从1999年开始筹建、动工,2001年6月2日正式开村,建有幼儿园、青年公寓、妈妈公寓、接待楼、家庭住宅、办公室、职工住宅、室外活动场所等设施。目前,拉萨SOS儿童村共有村家庭17户,孩子100名,其中在校大学生30名,研究生2名,干部职工43名。

二、机构设置

中国拉萨SOS儿童村2023年度决算公开本单位数据:中国拉萨SOS儿童村是拉萨市民政局下属二级独立核算单位,按照部门决算预算编报要求,单独编制本财政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40100MBOU3462XW,财政预算代码:00122003,单位机构数1个,无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  2023年度中国拉萨SOS儿童村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2023年度中国拉萨SOS儿童村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中国拉萨SOS儿童村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1,045.03万元,支出总计1,045.03万元,与2022年度1071.14万元相比,减少26.11万元,同比减少2.44%,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的减少。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收入1,041.53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当年拨款收入1022.49万元、其他收入19.04万元、年初结转结余3.50万元,主要存量资金拨付消防维保经费,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9.61万元,下降2.76%,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的减少。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1,025.99万元。

2023年支出决算数为1025.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8.37万元,占25.18%;项目支出767.62万元,占74.82%;同比1071.14万元减少45.15万元,同比减少4.22%。

年末结转结余19.04万元,主要是本单位的捐款收入。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1,041.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22.49万元,占98.17%;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其他收入19.04万元,占1.8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1,025.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8.37万元,占25.18%;项目支出767.62万元,占74.82%;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022.49万元,支出1,025.99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8.81万元,下降3.66%,主要原因:项目的减少。支出减少45.15万元,下降4.22%,主要原因:项目的减少。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3.50万元,主要是存量资金拨付消防维保经费,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6.34万元,下降64.43%,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的减少。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5.7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3.27%。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59.37万元,下降25.30%,主要原因是项目的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5.7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20.76万元,本年支出20.76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年初结转和结余3.50万元,本年收入701.20万元,本年支出704.70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10.06万元,本年支出10.06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9.97万元,本年支出9.97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2.02万元,本年支出2.02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18.26万元,本年支出18.36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86.57万元,支出决算为765.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54%。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年初预算为24.34万元,支出决算为20.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2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社保基数缴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年初预算为629.21万元,支出决算为701.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7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资金的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资金的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1.72万元,支出决算为9.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0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社保基数缴费。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3.04万元,支出决算为2.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4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社保基数缴费。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8.26万元,支出决算为18.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5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住房公积金核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8.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9.53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35.32万元、津贴补贴110.25万元、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7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9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0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67万元、住房公积金18.36万元、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4.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1.44万元、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75万元。公用经费18.84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1.80万元、印刷费0.10万元、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2.21万元、邮电费0.80万元、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2.1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0.38万元、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2.81万元、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6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中的国内债务付息及国外债务付息;资本性支出中的房屋建筑物构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物资储备、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拆迁补偿、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其他支出中的赠予、国家赔偿费用支出、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和其他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0.2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6.73%。与2022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6万元,增长17.68%,主要原因是项目的增加。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0.2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其他支出(类)支出260.22万元,占1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38.66万元,支出决算为260.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32%。其中:

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38.66万元,支出决算为260.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3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的减少。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22年度相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1万元,支出决算为1.01万元,完成预算的49.51%,与2022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增加0.10万元,增长10.98%,主要原因是2022年无车辆维修。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01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与2022年度相比,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1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的保险和维修。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与2022年度相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与2022年度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减少)XXX万元,增长(下降)0%。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中国拉萨SOS儿童村将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孤儿集中收养机构运行经费、机动经费等所有项目实现了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对预算执行进度进行全面监管。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6.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86.4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拥有房屋面积4439.43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0平方米,业务用房0平方米,其他(不含构筑物)4439.43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孩子生活及业务用途的车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责任编辑:旦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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