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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社会福利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3-09-28 12:08
来源: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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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拉萨市社会福利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拉萨市社会福利院2022年度部门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拉萨市社会福利院2022年度部门算数据分析

一、2022年部门收支总表的说明

二、2022年度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三、2022年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四、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六、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算情况说明

八、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拉萨市社会福利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组织部门印发的“三定”方案文件,规定的部门主要职责。

拉萨市社会福利院成立于1959年9月,原址位于蔡公堂乡,当时主要以收养全市辖区内的流浪乞讨和无依无靠的人员为主,最早名称为拉萨市教养所,后更名为东郊敬老院。1984年,为方便入住老人出行和满足转经等需求,迁于现址,再次更名为拉萨市社会福利院。主要担负住养、照护市辖区内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抚养人的城市“特困”老人工作任务。

截至2022年12月底,院内入住老人42人,其中:社会无偿的城市“特困”老人19人,社会有偿老人23人,有意愿报名入住的社会有偿老人有13余名;共有干部职工31人,其中事业编制5人,公益性岗位10人,临时工14人。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促进我院社会福利事业科学发展。

2、根据国家规定,依法收养社会上“无家可归、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的特困老人。

3、对收养人员采取不同的工作方针,对老人以养为主,妥善安排其生活。 

4、按照收养人员的不同情况,加强生活管理,开展适当的文娱活动,组织力所能及的劳动,以丰富其生活内容和增进身心健康。

5、提供较完善的生活服务设施,做到方便、整洁、卫生、规范。为收养、休养人员提供生活、医疗保健、康复等优质服务。

6、做好老年人的社会福利工作,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社会福利工作任务。

二、部门算单位构成

拉萨市社会福利院2022年度决算公开本单位数据:拉萨市社会福利院是拉萨市民政局下属二级单位独立核算单位,按照部门决算预算编报要求,单独编制本财政部门2022年度部门算编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40100MBOX49234T,财政预算代码:0012200,单位机构数1个。无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  拉萨市社会福利院2022年度部门算明细表

拉萨市社会福利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拉萨市社会福利院2022年度部门算数据分析

一、2022年部门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2年收支总513.49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2022年度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收入决算513.4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 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13.49万元,占100 %。

三、2022年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2021年支出513.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6.74万元,占63%;项目支出 156.75万元,占36.2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 0%。

四、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513.49万元。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513.49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5.9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60万元。

五、2022年一般公共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决算数为513.49万元,比2021决算支出数为471.35万元,多支出42.13万元,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工资及临时工工资提高。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决算数为513.49,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5.92万元,占91.14%,卫生健康支出11.97万元,占4.17%,住房保障支出25.60万元,占4.6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对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增减变化进行说明。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1.50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2.85万元,增长27.69%,主要是预算功能科目进一步作了细化和调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475.92万元,比2021年数增加66.50万元,增长41.54%,主要是预算功能科目进一步作了细化和调整。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3.78万元,比2021年数减少18.35万元,减少38.04%,主要是算功能科目进一步作了细化和调整。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3.23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3.17万元,减少29.53%,主要是预算功能科目进一步作了细化和调整。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5.60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2.56万元,增加17.49%,主要是预算功能科目进一步作了细化和调整。

六、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56.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42.09万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根据部门具体情况进行填列):工资性支出(基本工资54.97万元、津贴补贴178.91万元、奖金17.1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31.50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7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23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1.18万元(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50万元、住房公积金25.60万元、医疗费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29万元(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

公用经费14.66万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根据部门具体情况进行填列):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0.68万元、印刷费0万元、咨询费、手续费0万元、水费3.2万元、电费3.4万元、邮电费0.70万元、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0万元、维修(护)费0.34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5万元、邮寄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2万元)、工会经费4.18万元。

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三公”经费算数为 1.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5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2022“三公”经费算比2021年减少2.21万元,压缩19%,因公出国(境)同比2021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1.15万元,同比2021年3.36元减少2.21万元。公务接待费0元,同比2021年无变化。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明细表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明细表

八、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我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2022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我单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月底,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1级领导干部用车(含在职和离退休部级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接送特困老人出入 用途的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对确实无法使用的0辆车进行更新购置。

)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扶贫资金预算支出。

)政府债务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债务

(六)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2年度拉萨市社会福利院按照相关要求建立健全了预算管理制度,对院内执行项目做了预算绩效管理绩效目标设置,对重点项目预算绩效也进行了绩效评价,对预算执行进度进行全面监管。

(七)2022年度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拉萨市社会福利院2022年度无重大项目公开。

(八)2022年度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拉萨市社会福利院2022年度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社会福利:指用于社会福利支出。包括儿童福利、社会福利、社会福利事业等。

责任编辑:旦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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