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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规定:这7种情况一经查实,低保资格将被取消!

发布时间:2026-06-14 10:40
来源:残之家残疾人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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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低保核查更严了!收入、财产、赡养费这样算,7种情况或被取消资格

低保政策执行呈现出“严核查、精认定、动态调整”三大特征。这意味着审核会更加严格和精准。

那么,究竟在哪些情况下,低保资格会被取消?核查的标准是什么?特别是对于我们残疾人朋友,有哪些特殊的规定?今天,我们就根据最新的政策素材,为大家详细梳理一遍。

一、 哪些情况会导致低保资格被取消?

对取消资格的条件划分得非常细。主要有以下七大类:

1. 收入超标(首要条件)
    这是最硬性的标准。家庭月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1.2倍,就会被清退。

  •   • 标准:按全国平均标准估算,城镇家庭月人均收入超过959.6元,农村家庭月人均收入超过713.9元,就不符合条件。
  •   • 缓冲期:新政也留了缓冲期。对于收入刚超线,但家里有大额刚性支出的,可以申请“延退6个月”。
  •   • 注意:工资、租金、赡养费、卖农产品等都算收入。但国家的优待抚恤金、养老保险的基础养老金等,不计入家庭收入。

2. 财产状况不符(核查更严)
对财产的核查比以往更严,以下情况会直接清退:

  •  • 金融资产:银行存款、股票等,单人超过3万元,3人家庭超过9万元(经济发达地区可放宽到单人5万元)。

注意此处所述3万元、9万元仅为平均数举例,各地规定并不相同。

  • • 不动产:除了自住的1套房外,还有商品房、商铺等。
  • • 车辆:拥有价值超过5万元的消费型车辆。

残疾人朋友请注意

  • • 在核查车辆时,“残疾人功能性代步车”是除外的,不会被计入家庭财产。
  • • 一些地区(如上海)在核算财产限额时,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会上浮20%

3. 隐瞒家庭真实情况
随着大数据技术的应用,现在民政、税务、银行、不动产、车管所等部门数据已经共享。

  • • 隐瞒收入。
  • • 伪造残疾证明或病历来骗取低保。
    这些行为一经查实,会立即清退,甚至可能被追究责任。

4. 家庭赡养、抚养关系变化

  • • 如果法定义务人(如子女)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具备履行赡养义务的能力,但却不履行,那么父母的低保资格可能会被重新评估。
  • • 多地会加强核查,重点排查子女在城里购房购车、收入丰厚,却让父母在农村“吃低保”的情况。

5. 家庭人口结构变化
当低保家庭人口减少(如成员去世、子女成年就业),但家庭收入没有相应降低时,人均收入就可能超过标准,资格会被重新评估。

6. 拒绝配合核查
相关部门会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息核查等方式核实情况。如果申请人连续3次拒绝配合核查,将被视为“自愿放弃资格”。

7. 高消费或违法行为
如果低保对象被发现参与赌博、吸毒等违法行为,或者出现与申报经济状况不符的高消费行为(如频繁出入高档场所、购买奢侈品),资格也可能被取消。

二、 实际执行中的关键问题和争议

政策是明确的,但在实际执行中,有几个关键点经常引发争议,大家也需要了解:

1. 子女的财产怎么算?

  • • 政策原文:只核算“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财产。
  • • 实际争议:在一些案例中,非共同生活的子女名下的房产或收入(如某地案例中,一位女儿月收入约5000元)也被纳入了家庭收入核算,导致父母低保被取消。这种做法是否合规,存在很大争议。

2. “刚性支出”扣除标准不一

  • • 政策原文:允许对医疗、教育、残疾康复等刚性支出进行扣减。
  • • 实际争议:这个“扣减”在各地的标准不一样。
    • • 例如,湖南某市规定,刚性支出占家庭总收入60%以上,可被认定为困难家庭。
    • • 但在另一个云南某地的案例中,一位83岁的村民身患疾病,每年医疗费占家庭支出的65%,但当地核算时只简单扣除医保报销部分,未充分考虑其大病需求,最终导致其因“收入超标”被取消低保。
    • 三、 面临资格取消或已取消,该怎么办?

如果收到了低保资格可能被取消的通知,或者对取消决定有异议,大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了解政策,如实申报
主动了解当地最新的低保标准和财产要求,并及时、真实地申报家庭情况(如收入、财产、人口变动)。

2. 积极配合,保留证据
配合核查工作。同时,一定要妥善保管好相关证明材料,尤其是医疗费用结算单、教育费用收据、残疾康复支出凭证等。

3. 善用“刚性支出”扣除政策
如果家庭因为医疗、教育、残疾康复等支出导致实际生活困难,一定要主动向审核部门提供凭证,申请刚性支出扣除。

4. 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如果认为低保资格被无故取消,可以依据规定向当地民政部门提出申诉,要求重新审核。若申诉无果,还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5. 探索其他社会救助渠道(重点)
低保被取消后,并不意味着所有的路都堵死了。大家可以积极探索其他救助渠道:

残疾人朋友请特别注意这两条:

  • • “单人保”政策:如果家庭成员中有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或三级精神、智力残疾人,以及患有当地认定重特大疾病的人员,本人可以单独申请低保,不受家庭收入限制
  • • “支出型贫困”申请:如果家庭人均收入虽然高于低保标准(但在当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以下),但在扣除自负的医疗、教育等刚性费用后,月人均收入低于了当地低保标准,同样可以申请低保。

总之,政策核心是“精准”,确保有限的救助资源给到最需要的人。我们残疾人朋友在面对政策时,既要如实申报,也要懂政策、会用政策,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旦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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