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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拉萨市城镇低保边缘家庭救助政策

发布时间:2023-12-21 18:20
来源: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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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镇低保边缘家庭认定的条件包括哪些?

1.拉萨市户籍;

2.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当年城镇低保标准,低于当年城镇低保标准1.5倍,且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低保边缘家庭;

3.家庭收入和财产符合《西藏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藏政发【2023】3号)文件相关规定;

4.其他相关条件。

二、城镇低保边缘家庭如何申请认定?

1.城镇低保边缘家庭认定以家庭为单位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填写《西藏自治区申请救助居民家庭收入及财产查询授权书》《低保边缘家庭申请审批表》等。

2.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并及时将申报材料、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核实结果、初审意见等相关材料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材料不齐备的应当一次性告知补齐所有规定材料。

3.县(区)民政部门收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的审核意见后,及时提出审核确认意见,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确认同意,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确认同意,并通过乡镇人民政府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申请城镇低保边缘家庭需要哪些材料?

1.户口簿和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居民身份证原件;

2.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户籍所在地单位出具(属于区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户籍的)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3.离异人员须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

4.残疾人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5.丧失劳动能力人员,须出具三甲医院诊断证明;

申请材料不齐全需要补齐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所在单位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

四、城镇低保边缘家庭有哪些救助待遇?

1.给予每人每月的生活补贴;

2.启动物价补贴时按照城镇低保对象物价联动补贴标准的80%给予物价联动补贴;

3.对参保缴费实行定额资助,由医疗救助资金代缴;

4.在市、县(区)级定点医院就诊住院实行“先诊疗、后结算”的服务模式,免交押金;由市、县(区)定点医疗机构与市、县(区)医保经办机构之间进行结算,开通生命“绿色通道”;

5.对城镇低收入家庭患有宫颈癌或乳腺癌的妇女,每位患者可获得一次性救助金1万元;

6.对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的学费、住宿费、书本费等每学年按高校实际收取费用的80%给予资助,并补助生活费2400元;

7.每学年报销一次在校大中专学生就读期间往返学校的交通费(乘坐交通工具按照火车硬座或客车标准执行);

8.求职补贴。在企业就业一年及以上的,凭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凭证,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

9.社保补贴。企业对吸纳城镇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连续为城镇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缴纳社会保险的,可按规定申请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10.培训就业奖励。企业吸纳经培训合格后的城镇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就业满一年及以上的,凭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合格证书)、企业劳动用工合同(签订1年及以上)、缴纳社会保险凭证,可申请每人一次性500元的企业就业吸纳奖励资金;鼓励企业对招用的城镇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开展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在企业就业满1年以上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凭培训资料、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凭证,可申领相应工种的培训补贴和每人一次性1000元的就业吸纳奖励资金;

11.服务机构补贴。培训机构通过培训后将取得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的城镇低保边缘家庭成员推荐至企业就业满一年及以上的,凭培训资料、企业劳动用工合同(签订1年及以上),在落实培训机构补助资金的基础上,每人可申请一次性500元的就业推荐补贴;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劳务派遣机构介绍城镇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到企业就业满1年及以上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凭劳动合同(签订1年及以上)、社会保险凭证,每人可申领一次性1000元的职介补贴;

12.有意愿且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享受残疾人机构托养和康养服务。

五、城镇低保边缘家庭动态时间是多少?

1.县(区)民政部门应在每季度与县(区)职能部门共享在册城镇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名单,职能部门按名单实施相关救助工作。特殊个案可通过社会救助联席会议研究解决。

2.对于短期内经济状况变化不大的城镇低保边缘家庭,每年核查一次;对于收入来源不固定、家庭成员具有劳动能力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每半年核查一次;实施“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动态管理。

责任编辑:旦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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