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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比选拉萨市社会福利院提升改造项目的监理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0 20:00
来源: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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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意向单位:

根据拉萨市社会福利院提升改造项目工作需要,现对外采用询价综合评比方式选择监理机构,欢迎有资质的意向单位踊跃参与。  

一、询价信息   

 (一)采购内容:拉萨市社会福利院提升改造项目的监理服务机构。

(二)服务内容:本项目监理服务。

(三)最高限价:监理服务费为15.43万元。

二、监理机构条件及应提交的文件资料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近3年区内从事项目监理业绩清单,以上均需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参选机构参加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4.参选机构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收税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服务商;

5.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乙级以上(含乙级)或监理综合资质,要求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6.在本项目上,具备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工程师不少于2人(含),项目实施期间,保证1名以上(含)监理工程师现场工作;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及承诺材料;

7.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8.报价单;

9.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10.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1.拟派项目监理的监理工程师证复印件;

12.近三个月纳税及缴纳社保证明;

13.相关监理工作业绩。

三、报送资料时间及方式

2024年4月10日9:30至2024年4月13日下午18:00时,监理机构提供的资料需载明联系方式,加盖公章并密封报送至拉萨市民政局项目办逾期或者不符合规定的相关文件概不接收。

四、评比

1、我局将对资质合格的供应商进行综合评比,经内部程序研究讨论,择优选择1家公司作为本项目监理机构,原则上采取按最低报价选取服务商的方式,但不保证最低价为唯一选取方式,将结合企业资信、公司业绩等因素综合考量中标服务商。

2、评比结果请参与机构关注我局微信公众号。

五、联系方式联系人

桑姆  13989058020

斯郎  13618996879

拉萨市民政局

2024年4月9日

责任编辑:旦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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