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救助保障制度逐步完善。起草了《拉萨市城镇低保边缘家庭救助办法》(以下简称《救助办法》),先后经过多次反复研究讨论、采纳50余条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10月29日,由中共拉萨市市委办公室 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拉萨市城镇低保边缘家庭救助办法》(拉委办发〔2021〕53号)付诸实施。该《办法》的出台,完善丰富了我市救助保障的理论政策,创新规范了各成员单位的救助职责,是我市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史上一座里程碑,促使我市城镇低保边缘家庭的基本生活有效改善,实现更加全面、及时、有效的救助和帮扶,必将产生巨大的促进和保障作用。二是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为解决因户籍归属不明确,造成市经开区易地搬迁25户139人最低生活保障保障金无法及时兑现问题。社会救助科主动对接市公安局、扶贫办等相关单位,协调召开易地搬迁(经开区)低保户资金保障情况小组会议,经会议决定,由堆龙德庆区财政局预先垫付22.60万元的保障金。让搬迁群众及时享受到社会救助政策,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深化平安和谐拉萨建设。
责任编辑:旦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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