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19年末,拉萨市常住老年人口8万左右,全市户籍老年人口7.2万,占户籍总人口的12.88%,是西藏老年人口最多和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地区,也是全区唯一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城市。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一系列问题,我市以中央财政扶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单位为契机,全面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全力打造现代化高原养老城市。
一、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养老服务机制
(一)坚持党委领导,统筹规划养老服务工作。2020年3月11日,自治区党委常委、市委书记白玛旺堆同志主持召开全市民生工作专题会,安排部署养老服务工作,将养老服务工作作为社会事业领域深化改革重点任务纳入民生专班范围。2020年7月7日,自治区党委常委、市委书记、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白玛旺堆同志主持召开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重点研究审定了《拉萨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二)坚持政府主导,全面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建立拉萨市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拉萨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试点工作调度会议制度,由分管副市长郑卫国同志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市发改委、财政局、卫生健康委、自然资源局等 24 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统筹推进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联席会(将于近期召开第一次联席会)。2020年7月30日,出台《拉萨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拉政办发﹝2020﹞38号),细化20项重点任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市民政局党组副书记、局长白玛玉珍同志每周定期召开试点工作调度会议、每季度召开试点工作专题会议,逐一了解工作推进情况,对未完成任务及进度缓慢的进行安排部署。
(三)加强顶层设计,建立健全政策体系。研究出台《拉萨市民政局 拉萨市财政局关于拉萨市关于加快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的若干措施》、《拉萨市民政局 拉萨市财政局关于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管理办法》、《拉萨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意见》。起草《拉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目前已上报市政府研究。同时,市民政局积极协调援藏力量,邀请北京市民政局骨干力量与市民政局工作人员组成“十四五”规划工作专班,编制《拉萨市“十四五”时期养老服务发展专项规划》。
二、加强统筹协调,稳步推进养老改革试点工作
(一)健全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制度。一是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基本服务制度。投入福利彩票公益金42万元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聘请专业社会组织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摸底统计工作,截止2020年10月份,全市低保家庭老年人 1909人,低收入家庭老年人518人,残疾老年人2930人,建档立卡老年人5134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老年人726人,申请经济困难家庭老年人失能补贴764人、高龄补贴748人。投入150万元城关区购买居家上门服务,为15个社区471名老年人提供助医、助餐、助洁等服务。二是建立居家养老巡视探访服务制度。依托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采取电话问候、上门巡访等形式,对有探访需求的高龄、独居老年人等定期开展巡视探访。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全市累计完成巡视探访超过0.9万人次,完成转介服务430人次。三是探索建立农村贫困老年人机构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对低保、低收入(含建档立卡)和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给予每人每年7200元、每人每年6000元的机构养老服务补贴,鼓励有需求的经济困难家庭老年人入住县(区)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中心,进一步提高县(区)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中心床位利用率。
(二)加大投入,逐步实现养老服务设施均衡配置。一是加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供给。近年来,拉萨市投入各级福彩公益金8283.8万元建设15家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4家社区养老服务驿站。二是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通过购置、租赁等方式将5处闲置资源无偿或低偿改造为社区养老服务驿站,23家日间照料中心、7家养老驿站与社会力量签订承运合同(协议),社会化运营占比30.43%。三是加大社会公共养老服务设施投入力度。2020年3月份,市民政局向市自然资源局发函协调新建居民住宅小区同步配套养老服务设施事宜,市自然资源局按照相关规定在新建居住小区项目设计方案审查时要求建设单位按标准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在项目竣工验收时同步验收养老服务设施。今年,拉萨市在建小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2处。
(三)“医养结合”助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新发展。一是建立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绿色通道。全市4家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4家社区养老驿站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医疗合作协议,待其余15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投入运营后,我市将全面建立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绿色通道。同时,7个县(区)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中心与二级医院开通医生签约服务协议。城关区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中心与西藏军区总医院签订医养合作协议,为慢性疾病患者免费发放医疗卡。二是提供特色藏医服务。以西藏玉拓趣赞康养中心、市社会福利院以及县(区)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中心为平台,为老年人提供针灸、温泉药浴等藏医服务。三是提供疫情防控保障服务。疫情期间,调动社会组织和社区民政助理员,为社区内独居老年人及家属提供紧急救援、健康咨询、提供防疫物资及宣传疫情防控知识等。
三、多措并举,高分通过试点成果交叉验收
一是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养老服务设施税收减免、用水用电用气以及有线电视价格优惠等政策。二是对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给予运营补贴。试点期间,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每年给予10万元补贴,社区养老服务驿站每年给予5万元补贴。三是探索建设家庭养老床位。试点期间,在城关区辖区内建设家庭养老床位,以市社会福利院为平台,向有需求老年人提供专业护理服务。四是智慧养老推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化。积极协调江苏省援藏资源,由南京市建邺区民政局聘请江苏三槐养老产业集团建设拉萨市智慧养老综合信息平台,以建立老年人信息数据库为基础,以提供体征监测紧急救助、生活照料、家政服务为基本服务内容,提供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目前,正在研发阶段。五是加大养老从业人员专业培训力度。依托西藏安乔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母子保健协会等开展养老服务人员培训达800余人次,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及在岗技能提升培训率达100%。六是开展适老化改造。整合民政、残联民生项目,筛选216户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在城关区选择基础条件较好的5个社区服务场所实施微环境适老化。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成果验收的通知》(民办函[2020]107号)要求,2020年10月26日,重庆市北碚区民政局、财政局赴我市开展试点成果验收工作,验收工作以座谈交流、实地查看、查看台账等方式进行。验收组一致认为:拉萨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推进扎实、成效显著,证明材料真实详尽,达到验收标准,验收得分为95分,评定为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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