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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设立和注销

发布时间:2021-09-08 17:24
来源: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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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养老机构设立

(一)申报条件

    1.有名称、住所、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

2.有符合养老机构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等要求的基本生活用房、设施设备和活动场地;

3.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

4.有与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资金;

5.床位数在10张以上;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需提供的材料

1、养老机构规章制度及执行部门登记表;

2、养老机构拟任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履历表;

3、养老机构主要工作人员登记表;

4、养老机构申请人(自然人)履历表;

5、养老机构申请人(法人)登记表;

6、资金来源证明文件,验资、证明和资产评估报告;

7、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服务人员的名单、身份证明文件和健康状况证明;

8、服务场所的自有产权证明或者房屋租赁合同;

9、建设单位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卫生防疫、环境保护部门的验收报告或者审查意见,以及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合格意见或者消防备案凭证; 符合登记规定的机构名称、章程和管理制度;

10、符合登记规定的机构名称、章程和管理制度。

(三)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办理部门:拉萨市民政局     地址:拉萨市城关区江苏路3号

咨询科室电话:0891—6337904  

 咨询时间:夏季(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30);冬季(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00

二、养老机构注销

(一)申报条件

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的养老机构自行解散,或者无法继续提供服务的。

(二)需提供的材料

1、《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正、副本;

2、清算情况报告;

3、现有入住老年人安置方案;

4、现有入住老年人安置情况报告;

5、注销申请书。

(三)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办理部门:拉萨市民政局    地址:拉萨市城关区江苏路3号

咨询科室电话:0891—6337904  

 咨询时间:夏季(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30);冬季(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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