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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两项补贴

发布时间:2020-09-08 17:22
来源: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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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范围:低保家庭中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低保家庭中60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含70周岁)的失能老人。

补贴标准:老年人两项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

资金安排: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所需资金由自治区财政承担60%,地(市)、县(区)财政各承担20%。

补贴资金的申报流程:

1、个人申请;

2、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

3、县(区)民政部门、老龄办审核;

4、公示;

5、发放。

责任编辑: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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